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12.10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至2024年12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 |
重庆市石柱县沙子镇、冷水镇 |
重庆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拟建设地点在石柱县沙子镇、冷水镇。项目新增占地约18574.79m2,其中永久占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共1904m2,临时占地(安装平台、弃渣场)16670.79m2。拟建 4台单机容量 5000KW 的风电机组,总容量为 20MW)、4 台箱式变压器及基础;对现有升压站进行主变增容改造,主变容量由1×74MVA改造为1×100MVA;所发电量通过改造后的主变升压后,依托一期工程1回110kV线路接入南宾220kV变电站。项目不自建储能设施,储能采取租赁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进行。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用于施工营地周边耕地农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风机塔及吊装平台四周根据地形设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站内外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通过洒水降尘措施、篷布遮盖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限值。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和升压站产生的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风机轮毂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的球形区域划定为本项目风机的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弃渣和废变压油。弃土弃渣运输至弃渣场堆放,做好相应的分层压实、拦挡等水土保持等措施。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变压油通过现有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变压器废油、变压器油滤渣、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手套等。生活垃圾定点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变压器废油产生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变压器油滤渣、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手套产生后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加强电磁环境管理,110kV升压站改造后,厂界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风电场内35kV箱变设置3.5m3事故集油池并做好重点防渗;升压站利用现有有效容积40m3事故集油池并做好重点防渗。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县发改委批复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