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2024.09.30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 |
重庆市石柱自治县沙子镇、冷水镇、中益乡 |
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乌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石柱县沙子镇,总库容1050万m3。工程主要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洞、饮水兼放空进水口和上坝公路等附属工程组成。水库灌区主要分布在龙河及其支沟两岸的坡地上,输水管中益线走向基本与龙河和龙河支沟流向一致,从龙河上游至下游依次是冷水镇、沙子镇及中益乡,沙子中益干管,线路长度24.792km,冷水提水干管,线路长度,线路长度2.776km,高台支管、石拱支管和中华支管,合计总长度12.286km。管线合计总长度39.85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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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系统废水、清洗含油废水、基坑废水、管道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枢纽工程设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施工场区、临时道路降尘或绿化用水,不外排。输水工程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处理或自建环保旱厕,生活污水经环保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或林草的农肥,不外排。运营期,管理站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动力机械废气,采取洒水抑尘、选用环保设备等措施,减少不利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至室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具设备噪声、爆破施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采取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设备间、通过墙体隔声;各类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 ,噪声主要为提升泵站产生的噪声,噪声排放需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弃渣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现有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渣运至弃渣场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发改委批复 |
已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