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2024.04.02
日期:2024-04-02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023-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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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枫木镇大石村阳底坪分散式风电项目 |
重庆市石柱县枫木镇 |
重庆应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重庆傲越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设4台单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和4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45MW;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26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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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用于附近农田浇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和机具尾气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小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设专人管理,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合理布置变电站主变及配电装置;采取合适的相序排列方式和架设高度,加强电磁环境管理。 |
县发改委批复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