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石)环评公告〔2024〕006号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2024.03.07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石)环评公告〔2024〕006号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6日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 cqszx.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023-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 类别 |
受理 日期 |
1 |
石柱县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金彰工业园 |
国能重庆市石柱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4年3月6日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红星区块红页11HF评价井项目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红页11平台1座,钻井6口(均为页岩气资源勘探井),并完善钻井过程中的水电、通讯、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包括页岩气开采、集输站(1座)。主体工程施工内容由钻前、钻井和压裂试气3个阶段组成,无运营期采气。 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1万元,占比为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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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自有设施收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压裂试气期间将产生压裂返排液,采用密闭罐车转运。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动力机械废气,采取洒水抑尘、选用环保设备等措施,减少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柴油动力机、柴油发电机、空压机、增压机、钻机、泥浆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高效低噪、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小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水基钻井固废、油基岩屑、生活垃圾、含油固废和压裂前顶替油基泥浆返排的顶替液等。水基钻井固废转运至有资质砖厂制砖综合利用或水泥厂协同处置;油基岩屑、含油固废、顶替液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现有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固废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土壤及地下水影响及措施: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应急响应等措施控制施工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保护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 7、环境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落实井控措施,钻井过程中加强井漏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点火系统并设立管理系统,按要求设置钻井风险监控、报警措施,落实污染废水、油基泥浆以及稀盐酸防泄漏措施。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设置,设专人管理。 |
发改委批复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