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2024.02.09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 29 日—2024年3月 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023-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国道G351县城绕城公路万乐小区至大岩脚连接路 |
重庆市石柱自治县南宾街道 |
重庆市石柱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天尧7 号小区,与督邮大道平交,起点桩号K0+000,终点止于大岩脚,终点桩号K0+000-K2+647.101。路线全长2.647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8.5m,设计时速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037.73万元,环保投资79.5万元,占总投资的1.13%。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已有的设施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采取洒水抑尘、对进出工程场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将泥土带入道路等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道路扬尘等,采取洒水降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路面铺设、运输和物料装卸等过程,施工期噪声主要声源是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在作业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高噪声设备固定布局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之处,并布设在密闭的房间内进行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减少噪声影响。施工场地及施工固定机械尽量远离学校布设,建设临近学校路段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等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寒暑假等节假日内完成,避开学校的学习期。同时根据本项目周围敏感点的分布特点,施工场区周围应设置硬质围挡隔音,严格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将施工噪声对学校及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施工期应不定期地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运营期,噪声主要是主要为道路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严禁“带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注意维护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各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4b、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作业点设垃圾桶和垃圾定点收集点,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扫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 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县发改委批复 |
未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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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51县城绕城公路金御江山至鞍子山连接路 |
石柱县南宾街道 |
重庆市石柱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起点位于石柱县金御江山小区,与都督大道平交,路线沿金御江山小区北侧现状道路向南,行至金御江山小区东侧后,路线转向南,紧邻小区东南侧线西南方向沿沪蓉铁路西北侧布线,之后路线于沪蓉铁路鞍子山隧道洞口东南侧上跨铁路后路线下穿G351绕城公路,之后路线于鞍子山附近根据地形迁回展线,与在建G351县城绕城公路(K10+742.05)平交,全长1362.264m。项目总投资7473.64万元,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工程办公及生活用房采用租赁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已有的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采取洒水抑尘、对进出工程场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将泥土带入道路等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道路扬尘等,采取洒水降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为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在作业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高噪声设备固定布局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之处,施工场地及施工固定机械尽量远离居民点布设。对于可定点设置的高噪声施工机械,均置于加工房内,采用建筑隔声方式降噪。根据项目周围敏感点的分布特点,施工场区周围应设置硬质围挡隔音,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严格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施工期应不定期地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运营期,噪声主要是主要为道路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严禁“带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注意维护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管理;严格禁鸣控制,路段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查处各类机动车违章鸣笛行为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各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4b、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作业点设垃圾桶和垃圾定点收集点,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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