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2.5.13(朝盛科技园项目)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朝盛科技园项目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工业园B区标准厂房 二期二组团8号楼2F |
重庆市朝盛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荣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2688m2,实际建设内容为:购置全自动固晶机、全自动焊线机、全自动点胶机、SMD-LED分光机、SMD-LED编带机、光电烤箱等设备,达成年产LED灯珠3720000K的生产能力。总投资2000万元 ,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石柱工业园区B区二期二组团标准厂房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依托生化池预处理后排入南宾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烘烤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种加工生产设备产生的噪音,采取设备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综合隔声量达15dB(A)以上。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设备的废包装料、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少量废包装材料可外卖的卖至废品收购站,不能外卖的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县发改委批复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