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能否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答: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二)依法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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