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在保障落实方面做了哪些制度设计?



答:《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保障落实作了制度设计。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明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强化阵地保障。鼓励、引导、支持科技馆、文化馆、自然保护地等13类单位或者场所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功能,保障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切实补齐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短板。三是健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公布适宜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单位或者场所,发布相关科普宣传、培训交流、志愿服务等信息,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四是强化督察检查。《条例》明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明确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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