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日期:2023-03-21
大 中 小
(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1.工业企业噪声污染;2.建筑工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噪声扰民;3.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空调器、冷却塔等固定声源噪声扰民。
(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1.市政维修维护工程噪声扰民;2.主城区主干路两侧噪声污染需要设置声屏障的。
(三)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里开设的加工、维修点产生的噪声污染。
(四)公安部门负责:1.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扰民;2.商业经营活动中或者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高音响器材噪声扰民;3.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跳广场舞)、集会等噪声扰民;4.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装修以及进行家庭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噪声和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5.机动车辆乱鸣喇叭、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噪声扰民。
(五)文化旅游部门负责: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凌晨2时后仍在营业、无证无照经营噪声扰民。
(六)交通部门负责:1.高速公路及所管辖公路噪声扰民;2.除长江干线重庆段、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下江域以外内河水域的船舶噪声扰民。
(七)海事部门负责:长江干线重庆段、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下江域的船舶噪声。
(八)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机车排放的噪声。
(九)民航管理部门负责:航空器排放的噪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