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县城及周边是否可以露天焚烧秸秆及杂草?
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及九十条等有关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违反上述规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