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经政府同意,决定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261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都督大道(关门岩公园至火车站转盘)、万寿大道(城东加油站至幺店子)、利民街、人民街、滨河中街、城东路、干溪子路(城东加油站至玉带天城)及合围区域

二、20267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都督大道(关门岩公园至火车站转盘)、万寿大道(城东加油站至幺店子)、利民街、人民街、滨河中街、城东路、干溪子路(城东加油站至玉带天城)及合围区域。

三、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611日起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生态环境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公安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222

    

(此件公开发布)




石环发〔2025〕14号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pdf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