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石柱县2026年生态环境专项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柱县2026年生态环境
专项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石柱县2026年生态环境专项行政检查计划》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2026年生态环境专项行政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石柱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监管对象
(一)机构类对象
1.排污单位类。包括: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危险废物等污染源贮存、经营、处置单位等。
2.第三方服务机构类。包括:环境监(检)测机构,环评编制机构,环保竣工验收服务机构,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服务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机构等。
3.核与辐射类。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磁辐射设施使用或运营单位。
(二)非机构类对象
1.场地场所。包括:国控、市控站点周边环境,出入境水质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渣场,入河排污口,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点。
2.项目工程。包括: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等。
二、行政检查类别和内容
(一)日常检查
按照《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土壤、核与辐射、环境风险等领域排污(监管)单位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基本手段和方式实施检查。
(二)专项检查
1.污染防治攻坚强化监督。围绕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聚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质异常超标、固危废非法倾倒、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聚焦核与辐射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三)线索核查。根据信访投诉、有奖举报、转办交办、网络舆情、数据监测等问题线索依法实施的检查。
(四)即时检查。因突发环境事件、重大隐患和企业申请等情况实施的检查。
三、行政检查频次
以“执法+信用”为核心,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一)环保诚信企业、环保绩效A级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
(二)环保良好企业,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
(三)重点监管和特殊监管对象、环保警示企业,每半年检查不超过1次。
(四)环保不良企业,每季度检查不超过1次。
(五)其他企业,每季度检查不超过1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行政检查,做好执法与监督、计划与触发、多部门等维度检查任务的统筹,专项检查计划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报送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二)严控执法频次。采取“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一企业的现场检查结果,原则上在30日内互认,不得再重复检查。已进行过专项检查、线索核查、即时检查的企业,原则上30日内不得再进行日常检查。根据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线索,开展的线索核查,不受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三)规范标准程序。严格按照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和审批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码,做到无审批不检查,无码不检查,规范使用司法部门“执法+监督”系统,做好检查过程及结果记录。
(四)注重审慎包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依法实施轻微免罚、首违免罚、免除加处罚款、同意缓缴罚款等措施,给予企业容错改正空间。
附件:2026年石柱县生态环境专项行政检查安排表
附件
石柱县2026年生态环境专项行政检查安排表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责任科室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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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 |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 |
现场检查 |
大气科 |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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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境监管单位 |
现场检查 |
大气科 |
1—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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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 |
现场检查 |
水科 |
1—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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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 |
现场检查 |
土固科 |
1—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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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涉危企业 |
现场检查 |
土固科 |
1—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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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重点饮用水水源地 |
现场检查 |
执法支队 |
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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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危险废物企业 |
现场检查 |
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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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企业 |
现场检查 |
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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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气站 |
现场检查 |
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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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单位 |
现场检查 |
执法支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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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渣场 |
现场检查 |
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