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大 中 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初评结果的公示
各参评企业:
根据《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2023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4〕54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企业自评填报、综合评价等程序, 2家县级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工作已完成。
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公示期间,各参评企业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前提交申诉表,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资料扫描件上传至重庆环境信用评价系统(www.qyhjxypj.com)。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不再另行受理评价结果复核申请。
附件:石柱县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柱县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初评等级 |
1 |
重庆骏达木业有限公司 |
环保诚信企业 |
2 |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西沱污水处理厂)(原名: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西沱污水处理厂) |
环保诚信企业 |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