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1-0001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石环发〔2021〕1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监测站: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环办〔2021〕40号)要求,现将《石柱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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