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0-0027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2.08)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2.08)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1208202012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辣椒精深加工项目

石柱县下路镇金彰工业园C区

重庆金东东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重庆金东东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辣椒精深加工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下路镇金彰工业园C区,厂房总建筑面积9100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辣椒烘干生产线1条、切断干辣椒生产线1条和4条辣椒制品生产线,同时配套设置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辣椒及其辣椒制品约12000吨/年。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烘干机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干洗和去杂、色选工序的粉尘废气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管子引出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粉碎、搅拌工序的粉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管子引出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项目炒制、火选、煮椒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炒制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5#)排放;在炒制、暂存过程中有少量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出车间,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期行,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通过对设备进行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以及基础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

运行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用专用塑料桶暂存,即清即运,及时交由餐厨垃圾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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