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0-0026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1.23)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1.23)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1123202011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石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石柱县城南路石柱污水处理厂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扩建规模为1万m3/d,扩建后总的污水处理规模达到4万m3/d。新建厌氧池/SBR池1座、滤布滤池1座,新增臭气收集处理设备,同时对提升泵房、鼓风机房、污泥脱水车间进行设备增容、改造,并完善综合管线、电气、自控仪表等附属工程。污水处理工艺为SBR生物脱氮除磷活性污泥法,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3869.94万元,环保投3869.94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0%。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设施;场地废水及冲洗废水汇集后经沉砂池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运行期,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对受纳水体龙河环境影响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和部分施工机具的燃油废气。项目施工工期产尘点少,产尘作业工程量小,需加强施工期间的洒水防尘措施、运输易产尘物料采用密闭措施等防尘措施进行控制;项目使用的大型施工机具较少,且作业时间短,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燃用高质优效的燃料设备,确保施工机具不“带病作业”。在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封闭施工、封闭运输、加强洒水频次等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运行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部分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采用估算模式预测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生产时对外环境的影响均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涉及使用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吊车、切割机、空压机等。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汽车运输时的鸣笛噪声,项目的施工期的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期行,主要高噪声污染源强为各类风机、水泵、脱水机等噪声源。项目采取了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项目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外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备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废外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地点设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后交基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栅渣(含沉砂)、脱水污泥、员工生活垃圾。脱水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第三方外运处置;格栅栅渣、沉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少量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

对涉及液体的生产单元做好分区防腐、防渗措施,加强设施的日常检查、监管和维护,并按照环评要求进行跟踪监测,若发现污染物浓度异常,立即对生产装置进行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则可以有效防止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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