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 公 告(2020.11.16)
大 中 小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4日(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
联系电话:023-73378685。
网站链接:http:// www. cqszx.gov.cn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龙潭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石环发〔2020〕95号 |
2020年11月16日 |
通过 |
附件:关于龙潭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批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