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1022)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升升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二期项目) |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工业园B区04-9/02地块 |
重庆升升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工业园B区04-9/02地块,占地13844.5m2,总建筑面积14360.20m2,主要生产加工精制中药饮片。二期项目拟投资400万元,在现有厂区的已建厂房内新增部分生产设备,主要包括蒸煮、精切、烘干等,建成后企业增加225吨/年的中药饮片生产能力。二期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原有的350吨/年中药饮片保持不变,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总产能达到年产各类中药饮片575吨。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网管已建成并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食堂废水经现有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生化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6m3/d)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由于企业废水为间接排放,因此厂区污水排放口常规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扩建项目特征因子色度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煮制废气G1、干燥废气G2、干燥废气G4、润制废气G6、醋煮废气G7-1、酒蒸废气G7-2、干燥废气G8、炒制废气G9分别经管道收集后接入主风管,上述废气由主风管引入现有项目的水冷循环+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的1#排气筒排放,高度15m、矩形0.4m×0.40m,依托现有风机可满足收集要求,总风量为10000m3/h;净制废气G5-1、切制废气G5-2分别经现有集气罩收集后接入主风管、筛分废气G10通过筛选机上方的管道收集后接入主风管,上述废气由主风管引入现有项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的2#排气筒排放,高度15m、内径0.5m,依托现有风机可满足收集要求,总风量为12000m3/h;食堂废气经已建成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废气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3#排气筒排放,高度15 m、矩形0.30m×0.30m;发酵废气产生量较少,在发酵室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的污染因子为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2.26%,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实施后,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精切机、烘干机、炒药机等,声源强度在65~75(dB)之间。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等措施进行治理,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固体废物的处置遵循分类原则、回收利用原则、减量化原则、无害化原则。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生化池污泥。 拟建项目一般工程固废主要为药渣、杂质、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药渣和杂质送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拟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措施可行,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质检室废液、过期药品及试剂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依托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厂房中部靠近东侧,建筑面积约13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液体泄漏收集或拦截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管理,严格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设,空间充足且危废暂存及处置措施可行,可满足拟建项目危废暂存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县发改委备案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