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0-0022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公示;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009)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1009)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109日—202010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石柱县南宾工业园B区一期标准厂房7号楼

重庆晶隆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辰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晶隆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工业园B区一期标准厂房7号楼3F,进行建设“光学镜片生产项目”。本次评价内容仅为一期,总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产手机保护膜约1800万片、手机摄像头玻璃3600万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4%。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项目厂区不设置宿舍及食堂;废水主要包含生产废水(地面清洁污水、清洗废水)、清净下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清洁污水、清洗废水)经自建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絮凝沉淀等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房建设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宾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水质简单,可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开料产生的玻璃粉尘量较少,且粉尘粒径、密度较大,容易在车间内沉降,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点胶加热有机废气:水解胶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本项目的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且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作用,减振及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各厂界噪声影响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生活固废三类。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开料、精雕等过程中产生的玻璃废料;扫光机、清洗机循环水槽定期清理的废槽渣;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废豁免范畴,纳入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统一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2

莼菜精深加工项目(一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工业园C区

重庆市水火土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火土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莼菜精深加工项目(一期)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工业园C区西南,修建厂房一座,建筑面积3240m2。设置一条莼菜加工生产线,购置纯净水设备、配料设备、灌装机、杀菌系统、装卸笼及输送包装机、冷库设备及配套设备。年产盒装莼菜1080吨。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废水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柱工业园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后,通过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废水最终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设置8m排气筒排放,由大气环境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Pmax值最大占标率均在10%以下,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噪声来源为灌装封口机、蒸汽锅炉、冷库制冷机、空压机拟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处理措施。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各噪声经上述降噪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处置:

运行期,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莼菜筛选杂质、糖渣、包装材料、废RO膜、污水处理预处理站污泥,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分类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袋装化后堆放于厂区垃圾箱,由园区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3(900-015-13),项目定期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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