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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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自公告日期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7337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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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
邮政编码:4091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决定 |
审批时间 |
公告日期 |
1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渝(石)环验〔 2020 〕016号 |
验收合格 |
2020-9-7 |
2020.9.7 |
2020-016黄鹤镇汪龙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doc.doc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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