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0-0020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812日—202081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重庆石柱县下路街道金彰工业园C区

重庆威斯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辰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威斯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重庆市石柱县下路街道南宾工业园C区建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手机、汽车零部件及精密件等加工中心项目,主要是利用不同型号的数控价格中心加工手机、汽车零部件及生产各类精密件等。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万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项目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纯水设备的浓水和反冲洗水。生活污水通过产业园的污水管网进入产业园生化池进行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宾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龙河。

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后,排入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属于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项目污废水量小,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小,环境可接受。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研磨金属粉尘磁力研磨产生的金属粉尘沉降到工作台上和地面,沉降的金属粉尘由人工清扫收集。烘干废气经超声波清洗后,再经过烘箱(电加热)去除表面的水分,产生水蒸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变压式排烟道引至屋顶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厂界噪声昼间影响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2

石柱县抗菌不锈钢管材管件生产项目

重庆市石柱工业园区南宾组团B区

重庆京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辰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京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石柱工业园区南宾组团B区标准厂房,建设“石柱县抗菌不锈钢管材管件生产项目”,从事抗菌不锈钢管材管件的生产,年产抗菌不锈钢管材、管件约3000t。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43%。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不设置宿舍及食堂,项目拉伸油及乳化液调配用水、试压用水、打磨用水均不排放。因此,项目营运期污废水主要包含地面清洁污水、工人洗手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工人洗手废水)经自建隔油池(处理规模2m3/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房建设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宾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厂区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对焊疤进行打磨的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打磨粉尘采取加水湿磨,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用抛光机对管材进行抛光的过程中,也将会产生金属粉尘。抛光粉尘经抛光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且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作用,减振及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各厂界噪声影响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生活固废三类。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废料、循环水箱打磨粉尘、除尘器集尘箱抛光粉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机油桶、废乳化液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废豁免范畴,纳入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机油桶、废乳化液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县发改委备案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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