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0-0019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73378685

传真电话:023-73378695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政编码:400910

拟作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建南气田南高点1#集气支线增压开采工程

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此次改扩建项目位于建15井井场内,在井站内新建处理规模5×104Nm3/d的往复式电驱压缩机及配套设施1套,将1#集气支线来气与建15井来气在站内气液分离后汇合,进入压缩机,经增压后输往南集站;拆除西南侧宿舍楼,新建过滤分离器及增压设施,在场地东北侧新建配电间、仪控间,南侧新建放空火炬。压缩机组进口压力0.5~2.0MPa;增压压力范围为2.8~3.1MPa,压缩机出口压力为2.9MPa;驱动机功率200kW。

1、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包括废润滑油和过滤分离器滤渣,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分离器产的滤渣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未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