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顺鹏建材有限公司龙池坝石灰岩矿山技改扩能年产55万吨建筑用碎石项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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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顺鹏建材有限公司龙池坝石灰岩矿山技改扩能年产55万吨建筑用碎石项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自公告日期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73378685
传真电话:023-73378695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
邮政编码:4091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决定 |
审批时间 |
公告日期 |
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顺鹏建材有限公司龙池坝石灰岩矿山技改扩能年产55万吨建筑用碎石项目 |
渝(石)环验〔 2020 〕012号 |
验收合格 |
2020.7.7 |
2020.7.8 |
2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银发建材有限公司新发建材厂年产20万吨石灰石碎石生产项目 |
渝(石)环验〔 2020 〕013号 |
验收合格 |
2020.7.7 |
2020.7.8 |
3 |
重庆龙池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七眼泉水电站项目 |
渝(石)环验〔 2020 〕014号 |
验收合格 |
2020.7.7 |
2020.7.8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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