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0.7.2)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石柱县相机配件及车载用品生产项目 |
石柱县下路街道南宾工业园B区玉石路标准厂房2栋 |
重庆厚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重庆辰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厚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下路街道南宾工业园B区玉石路的标准厂房2栋1F、2F部分,建设“石柱县相机配件及车载用品生产项目”,从事相机配件及车载用品等五金配件的生产,年产五金配件约90万件。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24%.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污废水主要包含地面清洁污水、工人洗手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工人洗手废水)经自建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房建设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宾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因此,本评价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且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作用,减振及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各厂界噪声影响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废豁免范畴,纳入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县发改委备案 |
未开展 |
2 |
石柱县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
石柱县下路街道南宾工业园B区玉石路标准厂房2栋 |
重庆超鼎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辰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超鼎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石柱县下路街道南宾工业园B区玉石路的标准厂房2栋1F、2F部分,建设“石柱县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从事各类智能设备、装备的生产,年产各类智能设备、装备等约12000件。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2%。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污废水主要包含地面清洁污水、工人洗手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工人洗手废水)经自建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房建设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宾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本项目在组装过程中需要进行焊接工序,项目在1F厂房北侧设置有焊接区,焊接区共有5台焊机,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烟尘。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抛光粉尘:本项目主要对工件焊接处的不规整处进行表面精整处理,处理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本项目在组装过程中需要进行焊接工序,项目在1F厂房北侧设置有焊接区,焊接区共有5台焊机,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烟尘。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且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作用,减振及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各厂界噪声影响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废豁免范畴,纳入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县发改委备案 |
未开展 |
3 |
黄水双河峡谷漂流项目 |
石柱县枫木镇石鱼村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君旅枫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君旅枫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取得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500240-90-03-078733),主要建设内容:漂流河道总长5km(包括漂流起点到终点3.2km,拦水坝到漂流起点0.9km,回水长度0.9km),新建拦水坝、起点服务区、河道漂流娱乐区、终点服务区以及停车场、食堂、医务室、职工宿舍等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6%。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施工生产废水排放量较少,建简易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落实了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能够实现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运行期,本项目建有3个化粪池,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容积为20m3)处理后同洗浴废水及漂流起点游客废一同排入1#化粪池(容积为216m3)处理;员工生活废水进入2#化粪池(容积为80m3)处理;漂流终点游客用水进入3#化粪池(容积为50m3)处理。通过表1-3可知,本项目各化粪池容积能满足项目废水排放量。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粪车运至石柱县枫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双河坝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净,避免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对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进行维护,保证其废气排放符合要求;文明施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等。采取本环评所提措施后,可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行期,化粪池臭气引就近建筑楼顶排放,1#化粪池臭气引接待中心楼顶排放,2#化粪池臭气引员工宿舍楼顶排放,3#化粪池臭气引卫生间顶部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共设2个生态停车场,共600个生态停车位,车辆进出道路两侧及停车场四周均有绿化带,污染物产生后进入大气中可以被迅速稀释、扩散,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洗浴中心楼顶排放,排放口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一侧,采取以上措施后食堂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合理布置机具的位置,使其尽量远离敏感点。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 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本环评所提措施后,施工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运行期,车辆运行噪声及游客等产生的噪声属于偶发性噪声,应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严格控制漂流时间,倡导游客游玩时文明旅游,不大声喧哗。通过采取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本项目产生挖方量极少,全部用于回填,土石方平衡,施工废渣将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场进行处置;河道修缮清理会有废石块产生,将清理的石块部分用于河岸修砌,余量石块及时运至起点服务区,作为本项目服务区停车场铺垫石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运行期,项目区域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污泥定期进行清掏,交环卫部清运处理。 食堂单独设置专用餐厨垃圾桶,单独收集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将临时占地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减少对周边土地的征用和破坏;采用修建沉砂池,避开雨季施工,防治大面积开挖。临时堆放采用塑料布覆盖,停车场及时硬化与绿化,及时加固边坡与堡坎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建成后,拦水坝坝后设置生态下泄装置及在线监控,保证0.0549m3/s的生态基流量。 |
县发改委备案 |
未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