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2020.6.18建南气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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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0年06月18日—2020年06月26日(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
建南气田南高点2#集气支线增压输送工程 |
渝(石)环准〔2020〕013号 |
2020年06月17日 |
通过 |
(此件公开发布)
2020-013建南气田南高点2#集气支线增压输送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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