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5-0000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石环文〔2024〕11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34号),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以法治力量护航新时代石柱生态环境保护之路。

(一)夯实党建引领“压舱石”,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著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局主要领导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1场,班子成员下基层宣传、宣讲、调研80余次;坚持“集体+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并积极组织我局54人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平均分96.4二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本机关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目前在编在岗持执法证人员9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织密全面服务“保障网”,依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区域联动。紧紧围绕市、县部署要求,深化区域行政执法协作,积极参与市、县两级案卷评查,采取互查互评、律师点评等方式,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深化“执法-监测-法制”联动,加强业务交流,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4年开展区县交叉互评2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专题培训4次,市生态环境局案卷评查工作专班对我局开展执法稽查1次。二是依法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力争到202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支持风能、光伏、水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全力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奏响法治为民“协奏曲”,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按照全市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实现上下贯通和应用贯通,争取“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中9个事件全部在石柱县贯通。其中,水环境问题发现及解决时效由此前平均7天缩短为24小时内,问题销号效率提高80%。积极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充分运用33个应用系统,实现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均可在网上申请审核,企业只需跑一次路便可取件;认真执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按规定开展承诺制审批。二是构建利企政务环境。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项目由法律规定时限的60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2024年共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26个,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常规审批16个,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8个,登记表网上备案138个。三是严格证件发放管理。2024年经办辐射许可证34个(其中变更16个,首次申领7个,重新申领5个,延续5个,注销1个),办理排污许可证34件(其中变更21,首次申领3件,重新申请10件),督促企业上传排污许可执行报告73件,提交率100%

(四)筑牢依法行政“生命线”,构建公正执法体系。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印发《石柱县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的通知》《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为全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业化。健全支队领导班子,配备支队长、政委和2名副支队长;中层干部任命4名大队长和2名科长,完善支队中层体系建设并明确职能职责。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换发工作,全局共配换发63套,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精细化。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对涉企执法的社会监督。2024年,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份、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1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共处行政罚款221余元人民币。2024年共缴纳罚款276万余元人民币(包括部分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缴纳罚款)。加强隐患排查执法整治,2024年开展环境隐患排查102家次,发现并完成隐患整改15个;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隐患自查718家次,发现并完成隐患整改147个,部门排查、企业自查覆盖率和整改完成率均为100%;开展双随机检查12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公开,做到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覆盖。

(五)共画依法治污“同心圆”,推进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提升法制化水平。严格落实《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印发常用执法文书的通知》《石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等文件,规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执法职责。制定并印发《支队会议制度》和《支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两周一次支队全体例会和学习交流会议,强化学习交流业务知识,提升支队综合能力。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配备法律顾问1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实施中出现问题及时调查、果断处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局继续适用规范性文件1个,即《关于印发石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石环发〔2019〕143号)。三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要求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我局共计赋权事项2项,其中通用执法事项0项,自选事项2项,镇(街道)和乡赋权事项相同,截至目前,乡镇开展相关行政处罚案件0件。下沉执法力量,选派行政执法人员3名,包片联系乡镇(街道),同时根据日常信访、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等工作包片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大对违法案例通报和曝光力度。2024年,公开行政处罚办理结果34次。

(五)立好普法宣传“风向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教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进企业、社区、学校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2024年,发放环保宣传单4000份、环保宣传手册5000余份、无纺购物袋2000余个,接受及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次,悬挂宣传主题布标10条。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建共享天蓝水清景美的康养石柱。二是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庭审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效优质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支持、配合县法院和县检察院调查处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同时,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石柱生态环境”公开信息60余条。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贵和工作法”,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积极办理回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2024年,接到信访投诉232件,办结率99.9%,群众评价满意率95%以上。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

改完善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推动法治建设,各科室具体抓好法治建设“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对水、土、大气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工作逐项把关,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学习的系统性、完整性还有差距,法治学习方式的创新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科学性、规范性等方面尚有短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标美丽重庆建设新要求,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美丽重庆保驾护航的能力需提进一步提升。四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新媒体运营力度还不够强。如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力度还需增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完善。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持续固本强基,提升干部法治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石柱生态文明领域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二是持续守正创新,提升综合执法水平。持续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执法各项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强化科技助力精准执法,推进污染源分级分类执法、非现场执法不断深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三是持续提质增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好“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全面强化目标管控、工作督导、绩效评价,力争生态报表保持B档以上,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保位争先”。

四是持续凝心聚力,提升法治宣传氛围。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阵地。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采用线下发放传单和线上视频传播、有奖答题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美丽石柱厚植法治底色。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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