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石环文〔2024〕7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38号),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为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决策部署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要求,纳入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搭建数字化系统,运用好如OA办公平台、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信用评价等33个已有的应用系统,扎实开展生态环保工作;优化办理程序,实现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办理均由企业在网上进行填报申请,我局在网上进行审核办理,办理结束后企业只需跑一次路便可取件,切实提高企业参与感和环境管理意识;认真执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承诺制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的园区企业按规定开展承诺制审批。二是严格准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23年共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20个,其中报告书3个,报告表常规审批13个,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 4个,登记表网上备案113个。环境影响后评价审批1件,规划环评审批1件,入河排污口审批1件。三是加强有关证件的发放和管理。2023年经办辐射许可证15个(其中变更1个,首次申领7个,重新申领3个,延续3个,注销1个),办理排污许可证48件(其中变更10件,首次申领3件,延续30件,重新申请3件,审批部门变更2件),共计74家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应提交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已督促企业上传排污许可执行报告74件,提交率为100%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同时,配备公职律师,为重大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网上法治理论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抽考及旁听庭审,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切实提高环保铁军的法治理论素养。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我局印发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石柱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4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11号)等文件,为全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推进改革,健全体制。我局在2023年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实落地,设置支队长、政委和2名副支队长,健全了支队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任命了4名大队长和2名科长,完善了支队中层体系建设并明确了职能职责,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另外,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换发工作,全局共配换发61套,对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三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执法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排查风险企业106家次,发现隐患29个,已完成整改29个;2023年,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份、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2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共处行政罚款183万余元人民币,2023年共缴纳罚款71万余元人民币(包括部分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缴纳罚款);积极办理回复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023年截至目前共接到信访投诉342件,其中来电反映(含12369200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交办40件,来信来访13件,民呼我为平台交办82件,有奖举报平台交办3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做到第一时间查阅信访件,第一时间收发登记信访件,第一时间呈送领导阅批,第一时间交办,群众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五)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加强督导考核力度。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42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石柱生态环境”公开信息50余条,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力量。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作为2023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推动落实。三是开展执法监督。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对在线数据异常、超标情况实行每日检查并转办,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情况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余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全局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立足生态环保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出台局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文件,落实责任到具体科室,定期调度统筹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缺乏合力,导致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由于宣传力度不足,公众缺乏生态环境法治意识,特别是个别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待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学习,压实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环保铁军队伍。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借助“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活动,采用线下发放传单,和线上视频传播、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让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和谐氛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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