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县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0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62号),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精神等纳入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及职工会议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对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和完善了《局机关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执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实施《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对审批事项进行一一清理和整顿,通过压缩审批时限来缩减企业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时间,从而为企业发展腾出更大自主发挥的空间。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从法定60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报告表从法定30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许可事项办理,辐射许可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18个工作日;许可证办理事项由企业网上申报,我局网上审查办理,企业只需在取证时提供相关申请纸质材料一次性办结。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石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执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的170余项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选择性执法。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件,罚款91.7万元,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全年收到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复议答复0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2021年我局共办结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件472件,群众满意度达到99%。
(六)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点内容。切实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网上法治理论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抽考及旁听庭审。配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生态文明知识竞赛和“最美环保志愿者”评选等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教育课程“进党校”“进课堂”“进企业”。
(七)加强法治宣传学习,提升居民法治素养。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要求持续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广场宣传,走上街头、深入企业宣传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 3万余份。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实物展示、分发宣传单、宣传画、环保袋、环保知识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和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遵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协调配合和工作合力有待持续增强。二是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个别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待持续提升,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还需持续发力。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新贡献。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普法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落实《石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