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1-0002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县政府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13号)中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现将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我局认真对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13号)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环保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一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在局行政权力清单内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严把环评审批入口关,全年未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划、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会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项目。完成了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工作。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入驻率达100%。全面梳理修改“一趟不用跑”及“最多跑一趟”。全面完成中心所有事项办事时间压缩法定时限的40%以内。截止2020年11月份,环境影响登记备案130余件。审批情况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我局加强对我县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开展阳光执法,切实规范环境日常监管工作。

三是依法依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公开各类动态信息207条。其中:水质公告10条、空气质量月报6条、环境保护执法监管48条、环评信息、排污单位及其他信息14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同时,配备公职律师1名,为重大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3.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制度,在立案、调查取证、法制机构审核、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环节明确加以规定,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家次,实施查封扣押5起,行政处罚19起,涉案金额372.5万元。每起环境违法处罚案件结案后,都及时在部门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的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2020年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过程中的文字、音像、调查与取证进行全过程记录,严格执法程序。

4.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我局环境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制作案件处理审批文书,对环境执法支队负责人、局长的签署意见和签发时间予以书面记录;需经法制审核的,对法制审核意见、审查人等内容予以书面记录;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制作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执法决定作出前,我局环境执法支队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的,制作告知书,当事人放弃相关权利的,书面记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5.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单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4名,均取得行政执法证。

6.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202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33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出动进行调查,严格按照法定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做到投诉一起,调查一起,回复一起,解决一起,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领推进全民守法

1.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要求持续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广场宣传,走上街头、深入企业宣传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实物展示、分发宣传单、宣传画、环保袋、环保知识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和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遵法守法意识。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任务落实到局内各科室。按计划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利用“石柱生态环境”微博、“石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环保普法微课堂,拓宽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业务技术学习抓得不紧,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差距。二是行政执法力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环境执法支队人员较少,不能满足日益严峻的执法需要。三是对“未验先投”处罚执行难。四是面对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进一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县政府有关实施意见,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环保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加强执法人员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创新和实效。加强环保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确实解决企业的难题,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执法新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法治氛围。针对服务主体,多形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提高企业人员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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