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县生态环境局印发《石柱县2025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
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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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等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制发《石柱县2025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广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等,给企业创造更加宽松、公平的发展环境。
根据检查计划,将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涵盖所有相关事项,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清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在清单内的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开展检查。同时,依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程度、信用等级等多维度因素,设置检查频次。
比如,对于环保诚信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但每个季度原则上不超过1次,一般而言,普通企业,每年接受检查不超过1次。
同时,将严格规范行政检查的标准和程序,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前,需通过“执法+监督”应用获取“执法行为码”,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行为码、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对象权利义务,充分听取检查对象的意见。
还将大力推进非现场检查方式,积极推广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实现行政检查从传统的“人海战术”向“智慧检查”转变,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提升检查效率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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