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3年水文测报与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3年水文测报与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
石水利发〔2023〕106号
局属相关科室(站所)、各水文测站、博通公司: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文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水防〔2023〕5号)、《关于做好2023年水文测报工作的通知》(渝水防〔2023〕6号)及石柱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3年水文监测预警预报与报汛工作》(石水利发〔2023〕 105号)等文件和《石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柱县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全县水文测报能力,切实做好石柱县2023年水文测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水文测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测站要充分认识水文测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牢防汛抗旱职责,要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准备,提早谋划全年水文测报工作,确保测报工作正常开展。
二、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一)水文测站自查
各测站要做好汛前整站工作和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2022年市级监督检查和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备汛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在汛前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开展各类测站仪器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所有仪器设备正常运行。配足备品备件,做到物资齐全、数量充足、储备得当。
(二)汛前巡检
运维单位要做好水文站和各类遥测站的汛前巡检维护工作。要特别重视测流缆道、水雨情自动测报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按时完成汛前巡检,做到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及时修复问题站点,确保全县水文监测站畅通率。
(三)完善预案方案
各测站根据所在河流特性、防洪需求、水资源管理需求等具体情况,完成测流方案、测洪方案、超标洪水测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由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所(以下简称县水文所)指导完成,要一站一策,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超标准洪水应急演练
各测站汛前及时开展应急演练,熟悉各类测验仪器设备使用,熟知应对大洪水的测验流程,超标准洪水应急演练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县水文所。
县水文所根据各站演练情况制定全县典型站点超标准洪水应急演练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完成演练和情况汇报。
(五)完善水情预警预报管理
县水文所负责落实中小河流水文站的洪水预警预报方案编制;县水文所牵头,防洪科主导,各乡镇(街道)当地政府配合完成水文站、水位站特征水位核定,防汛资料收集更新,预警指标确定必须实事求是,综合考虑,符合当地防汛要求。经复核的水情预警指标报县政府审批后报市水文总站备案。
《石柱县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由县水文所组织编制和修订。水情预警由县水文所根据发布权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各媒体应当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情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水情预警信息。
三、加强技术练兵、提升测报质量
(一)保证测验成果质量
各水文测站常态化组织学习水文标准规范(附表2学习计划),严格按照测站任务书和测验方案开展监测工作,科学布置测流垂线和测次,确保施测到每场次洪水完整过程,同时做好“四随”工作,提高单次监测成果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成果按规范要求抓紧补测;加强新仪器设备对比测验和分析,比测分析按渝水便函〔2023〕16号文件要求,当水位超出方案使用范围,应重新检验或率定;做好测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发现异常尽快解决,不能立刻解决的问题要有替代方案,确保监测数据准确、通信正常。
(二)技术练兵
根据工作实际,技术练兵采取与日常测验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技能学习,推进测站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测验人员整体水平。技术练兵包括水文测量、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理三部分。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技术练兵成果(降水、水位、蒸发月报,实测流量成果表,水文测量原始记载表)至县水文所,县水文所根据练兵情况安排相应培训和技术指导,每季度对各测站练兵情况进行通报。
水文测量:水准点校测、水尺零高校测、大断面测量,每个水文站每年不少于2次测量练习(汛前、汛后各不少于1次)。水文测验:蒸发量观测每日不少于1次;水位观测汛期每日不少于1次,非汛期每月不少于1次;流量测验平、枯期每月不少于2次,洪水期一般洪水3~5次/场,较大洪水5~7次/场的练习。
(三)资料整编汇交
各测站在完成日常测报任务的同时,重点提升资料整编质量,做好监测数据日清月结,按月整编,县水文所要定期抽查检查测站资料日清月结情况。水文监测资料应完成在站整编、初审,严格按规范执行。按照每站测验项目,测站整编成果于次年1月底前汇交县水文所,其中省界断面、国家考核生态流量断面整编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汇交。县水文所组织测站开展水文资料复审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市水文监测总站。
(四)加强报汛管理,严肃报汛纪律
报汛工作是数据收集的关键环节,是服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各测站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执行,加强报汛管理,严肃报汛纪律,落实报汛责任,增加数据校核、质量监督、应急处置等环节,切实有效提高报汛质量。特别是洪水期间应完整报送洪水过程,包括起涨、洪峰、超警戒、超保证、退出保证、退出警戒等关键节点水位流量信息。当水位接近、超过警戒水位时,应加密测报,报送频次不得低于1小时1次,直至水位退至警戒以下,不允许出现连续多小时缺报,突然报送洪峰或水位超警多米的情况。日常报汛和洪水报汛均要按时保质在全市水文报汛系统上报。严格按照《石柱县水文测站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石水文与水旱防御[2022]8号)对各测站进行管理考核。
四、提升水文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能力
(一)站好防洪哨兵岗。在汛期洪水监测中,各测站要及时向水文所、水利局防汛值班室、下游相邻水文站报送降雨、水位涨落、流量等水文数据。如遇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必须直接向当地乡镇或村委会报送水雨情信息,为各属地防洪提供水文数据支撑,切切实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服务水资源管理,做好生态流量监测。生态基流监测站点务必根据全市水资源管理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水文监测工作。
(三)服务河长制工作。各测站配合提供河长制工作需要的水文数据。
(四)服务规划工程建设。对于有利于我县发展的水利工程或其他项目需要水文资料的,按《水文条例》水文资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领导审批后提供。
五、全力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
(一)县水文所加快推进水文现代化升级改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市级水文补助资金到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推动示范水文站创建,完善水文站驻巡结合测验方式的与运行管理机制。
(二)财务科、规计科应加强协调配合争取资金支持,足额落实自筹资金,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实施完成。
(三)水利工程服务站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提升我县水文测报实力。
(四)各水文测站全力配合水文现代化升级相关事项,并全程关注现场项目进度和安全情况,有突发情况及时向水文所汇报。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学习
(一)县水文所组织制定水文专职预报员制度,确保专职预报员数量配备满足我县水文预警预报需求。
(二)长期有计划地开展水文测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宣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跟班实训、技术练兵、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水文测验、预警预报等业务能力,重视第七届全国水文勘测节能大赛,大力培养参赛人员。
(三)成立水文巡测队。有计划地开展水文测站和重要水文断面的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
七、严格压实安全责任
各测站(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安全责任,绷紧安全生产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疲劳侥幸思想。切实做好缆道、绞车、电源等的安全运行工作,强化水上作业、外业测量、跨公路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完善工作划定区域各类安全标识标牌,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测站日常管理,保证测验资料的存放安全。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其他事项
(一)2023年水文监测重点工作包括日常水文测验、技术练兵、水文资料整编;水情重点工作包括水文情报、预警预报、网络安全及《加强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中2023年度工作内容。
(二)县水利局将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文测报监督检查评定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水文站监督检查,每月开展监督检查1次,各测站要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测站管理和值守工作。
(三)加强省界断面流量的监测及报送工作,金铃水文站于每月3日前完成全国省界断面水文水资源监测信息系统的填报;每月根据市水质监测取水安排完成水质监测断面的水位、流量报送工作。
(四)严格按水文测站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执行。
附件: 1.石柱县中小河流水文测站检查表
2.石柱县中小河流水文测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石柱县中小河流水文测站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项目 | 问题 | 整改建议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测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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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文测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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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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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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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签名):
附件2:
石柱县中小河流水文测站安全生产检查表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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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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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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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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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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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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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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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整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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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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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现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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