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龙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报备公示

       经程序审核,石柱县龙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生态监测站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规定,并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公示,同意接受报备并予以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