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III级、IV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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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III级、IV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有关单位:
鉴于本轮降雨过程已结束,中小河流已转为退水过程。根据《石柱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我局决定于8月10日21时终止水旱灾害防御III级、IV级应急响应。目前正值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时期,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做好水雨情预测预报及水工程管理,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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