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分别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II级、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分别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II级、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管理单位,有关单位:
据石柱县气象局预报,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东退和北方弱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9日傍晚到10日白天,我县有一次雷雨天气过程,局地伴有阵性大风。累计雨量20~50毫米,局地6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马武镇、黄鹤镇、新乐乡、洗新乡、金铃乡、金竹乡为高风险区,其他乡镇(街道)为较高风险区。
石柱县防指8月9日16时00分起,针对马武镇、黄鹤镇、新乐乡、洗新乡、金铃乡、金竹乡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其余乡镇(街道)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石柱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石水利发〔2024〕108号),经会商研判,县水利局决定于8月9日16时00分针对高风险区马武镇、黄鹤镇、新乐乡、洗新乡、金铃乡、金竹乡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其余乡镇(街道)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应对防范工作。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做好对辖区内防洪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核查,第一时间落实好应对处置措施。
二、防汛抗旱两手抓。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充分考虑降雨的不确定性,坚持极限思维,第一时间做好危险区域内人员转移。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对水库、涉水工程的巡查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水电站)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强降雨期间,所有涉水建设项目停止施工,确保安全。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尽力蓄水保水,为高温天气抗旱工作,提供水源保障。
三、做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要求,按时间节点进行报送,并做好后期信息续报工作。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