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
通 知
石水利发〔2023〕19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县气象局最新预报:预计7月6日夜间到7日白天,我县大部地区大雨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累计雨量大部地区40~70毫米,局地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强天气类型以短时强降水、雷电、阵性大风为主。
经县水利局初步分析研判:龙河、四龙溪河、悦崃河、官渡河、马武河、龙潭河为较高风险区,少数中小河流有超警可能,其他流域中小河流有一定涨幅。
按照《石柱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试行)》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我局决定自7月6日17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轮降雨涨水过程,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强降雨区域相关乡镇(街道)、水库管理单位要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准备和运输工作,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是局属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防洪薄弱点、库区高切坡、在建水利工程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
五是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