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提升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提升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为落实好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效,扎实推动工作成果转化落地,靶向补齐安全生产领域短板弱项,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强化提升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精、隐患整改不实、执法处罚不严、制度机制不全等短板弱项,实现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懂弄通,提升安全素养
1.聚焦“关键少数”领学。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逐条对照《安全生产法》《石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紧盯“实际控制人”深学。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开展“三个一”培训:每周发送1条安全警示短信,每半年集中开展1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1期“安全大讲堂”。重点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让企业“一把手”真正成为安全生产“明白人”。未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3.推动“全员覆盖”普学。企业要常态化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每季一次应急演练”的学习活动。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在岗员工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培训实效。
(二)强化现场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1.规范“查什么”的内容清单。按照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职责制定了《现场检查“十必查”清单》(附件1)。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查制度公示。制度规程是否完善并上墙公示,员工是否知晓岗位要求。二查环境秩序。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物料堆放是否分类规范、标识清晰。三查隐患排治。是否建立台账、按期自查自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闭环管理。四查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有效上岗,有无无证或超范围作业。五查特殊作业管理。有限空间、动火等是否执行审批、监护、检测、交底及风险辨识。六查项目合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履行“三同时”手续,有无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七查防护用品。是否按标准配发齐全、规范穿戴。八查重大隐患包保。是否明确重大隐患包保责任人,落实“五定”措施,按时序推进整改。九查现场防护。危险区域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挡,临边洞口等是否安装防护装置,临时用电是否规范。十查问题整改。上次问题是否真改实改,有无虚假整改,整改是否经复查验收。
2.落实“怎么查”的标准程序。推行“查、看、问、测、录”五步工作法:“查”资料台账是否完整;“看”现场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和作业人员操作行为;“问”一线员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置知识;“测”消防设施、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录”检查全过程记录。同步执行“检查必亮证、执法必两人、记录必当事人签字”三项现场刚性规范,保障五步工作法严格落地。
3.明确“查多少”的数量要求。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检查,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2次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石水利发〔2026〕22号),各职能科室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高危行业企业和重要时段要加密检查频次。
(三)强化闭环整改,提升治本能力
1.台账管理“一本清”。对排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逐一登记入台账管理,台账应载明:隐患发现时间、发现人员、隐患具体描述、隐患等级(一般/重大)、整改措施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进展、复查结果等要素。企业对内部发现的隐患建立企业台账,我局对检查发现及乡镇上报的隐患建立行业台账,对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管理。
2.整改工作“五落实”。一般隐患须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重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销号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应急预案)。整改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县水利局备案。重大隐患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3.跟踪销号“三把关”。隐患整改完成后,实行“企业自查—监管复查—专家核査”三级把关。企业整改完成后先自行验收,形成整改报告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同一角度拍摄,清晰反映变化);县水利局监管人员在收到企业整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复查;涉及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隐患,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核查确认。整改合格方可销号,整改不合格的退回重改并予以警告。
(四)强化执法处罚,提升违法成本
1.一般违法行为“限期改、逾期罚”。对检查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期限和具体要求。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复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论情节轻重,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杜绝“只检查不处罚”“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现象。对同一企业同类型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2.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联合惩”。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坚决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措施: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上限处罚、一律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按日连续处罚规定,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实施个人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典型案例“广曝光、强震慑”。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企业纳入信用管理平台,在项目审批、银行贷款、用地用电、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县安委办将从重点行业部门每年选取1-3起典型违法案例,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曝光,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五)强化工作晾晒,提升争先意识
1.县级月度晒。按照石安委办《关于强化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跟踪监管履职服务晾晒工作的通知》(石安委办〔2026〕50号)和县水利局《关于强化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跟踪监管履职服务晾晒工作的通知》(石水利发〔2026〕号)文件精神,涉及我局有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文化旅游与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设施工暨既有房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等5个专委会。县安委会、县防灾减灾办对我局涉及的各专项委员会的上月工作进行百分制赋分,按得分排名赋绿、黄、红三档,结果报县政府月度通报晾晒,请相关科室高度重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2.企业之间比。建立安全生产“红黑榜”。对安全管理规范且连续12个月无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管理不规范、当月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半年内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当月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入“黑榜”管理,由县水利局予以警示和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六)强化建章立制,提升长效机制
1.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年底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对上级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造成重大影响的,水利局给予通报批评,年底评优评先一票否决。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的作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参评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同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完善内外举报机制。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匿名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从业人员举报身边隐患和违章行为,构建“外部群众+内部员工”双重监督格局。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石应急发〔2021〕90号)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兑现、严格保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各科室(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进一步强化提升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文件明确的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其余各科室(站、所)要主动对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坚持工作导向,强化真抓实干。各单位要坚决防止只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文件,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把功夫下在隐患排查整改、执法检查规范、制度机制完善等具体工作上,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7月15日
附件:石柱县水利局现场检查“十必查”清单
附件
石柱县水利局现场检查“十必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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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类型 |
具体检查内容 |
责任科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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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制度公示 |
质量制度、安全制度、农民工工资、山洪灾害逃生路线等是否公示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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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查环境秩序 |
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物料堆放是否分类规范、标识清晰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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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查隐患排治 |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自查自报隐患台账,是否真实完整、闭环管理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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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人员资质 |
查人员资质,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有效上岗,有无证件或超范围作业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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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查特殊作业管理 |
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审批、监护、检测、交底及风险识别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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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项目合规 |
项目是否履行“三同时”要求 |
建管科、水利工程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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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查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绳、防暑降温药品配备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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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重大隐患包保 |
重大隐患包保责任人是否落实,“五定”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时限是否落实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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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现场防护 |
查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挡,临边洞口等是否安装防护装置,临时用电是否规范。 |
各科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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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查问题整改 |
屡次问题整改是否彻底 |
下发整改通知书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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