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道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河道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河道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习近平总书记“ 十六字 ”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着力建设安全河流、生命河流、幸福河流,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出贡献。
一、夯实河道管理保护基础
(一)梳理完善河道名录。基本完成河道名录梳理复核, 逐步建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道名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配合水利部研究提出长江干支流目录。梳理建立农村水系溪河名录,探索农村水系管理机制。
(二)完善河道划界成果。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已梳理有管理任务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依法依规纠正发现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问题,连贯河道管理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
(三)加强乡村河道管护。健全河道日常巡查管护制度,落实各级人员管护责任,加强乡村河道巡查,解决河道管护“ 最后一公里 ” 问题。
(四)开展长江自然岸线评价。接续开展长江干流占用河道岸线地物核查,统计并测算长江河道自然岸线率基数指标。
二、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五)纵深推进河道“ 清四乱 ”。按照市水利局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 清四乱 ”常态化规范化的部署要求,以妨碍河道行洪为重点,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强化乡村河道、山区河道“清四乱 ”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
(六)强化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持续推进2023年度河湖遥感图斑复核检视,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清理整治到位。完成2024年度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
(七)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按照市防办统一部署,县防办的统一安排,持续开展河道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切实维护河道行洪畅通。
(八)加大河道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环保督察反映问题为警醒,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巡视、审计、环保督察等反映问题整改,持续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复核、卫星图斑解译及河道“ 清四乱 ”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重大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提请本级总河长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九)强化河道岸线规划约束。完善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分区管控,推进规划落实落地。
(十)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强化事前预防,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加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属地管理及建设单位责任。组织开展在建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检查,重点检查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批建不符、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持续开展重要河流卫片解译和涉河建设项目现场复核。
(十一)强化山区河道管理。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和相关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人责任,完成名录内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上图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将山区河道作为河道“ 清四乱 ”和涉河建设项目检查重点区域,强化山区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落实度汛方案和措施,最大程度减小对河道行洪安全的不利影响。
三、规范河道采砂管理
(十二)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公告长江干流河长、区县政府采砂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4 个责任人名单,压紧压实管理责任。
(十三)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 ,从严审批许可。全面实施电子许可证照,全力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电子“四联单”,大力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统一开采经营管理模式,强化河道砂石采运全过程监管,保持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
(十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依托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交通、经济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行刑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制度,常态化推进“ 三无 ”和老旧采砂船舶清理拆解,强化日常巡 查监管、联合检查和执法打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打击非法采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