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石柱县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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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府通〔2019〕13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石柱县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水明发﹝2019﹞184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河道管理范围社会公告工作的通知》(渝水河﹝2019﹞28号)要求,我县已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6条河流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划界成果:河道划界河流32条(详见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范围公示表),河道划界长度631.095千米,划界岸线长度1267.674千米,界桩设置2599处,告示牌设置209块。
划界标准:长江石柱段按吴淞高程177米划定,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河流河段按20年一遇洪水划定,其余河流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划定。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范围公示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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