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水务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城乡供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农村改水管理。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管理。

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相关工作;承担移民安置验收日常工作。

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9.负责水土流失防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承担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下设1个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7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水库管理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道管护和地方水电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资源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环境监测中心;人员编制99人(行政1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91人),实有92人(行政7人、参公29人,事业56人),退休109人,遗属4人,汽车3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4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98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832.6万元,主要是由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所减少。结转上年27725.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157.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51.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6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889.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97.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86.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32.17万元,上年结转3103.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1.89万元,比2023年减少488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697.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结构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局及下属二级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605.86万元,比2023年减少558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减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605.86万元,结转上年2462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605.86万元,比2022年减少1216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4.4万元,比2023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36万元,比2023年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尽量缩减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4.39万元,比上年减少21.31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差旅费等有所缩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51.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哲         联系方式:023-733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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