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2-0001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水务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城乡供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农村改水管理。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管理。

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相关工作;承担移民安置验收日常工作。

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9.负责水土流失防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承担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104人(行政1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91人),实有96人(行政10人、工勤1人、事业85人),退休99人,遗属5人,汽车3辆。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10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水利工程建设科、水资源开发与管理科、水生态建设科、安全监督科等7个职能科室;县三峡水库管理中心、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2个参公事业单位;水能和地方电力中心、河道管护站、水环境监测中心、水土保持站、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所、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水利工程服务站、水资源等8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6,831.97万元,支出总计36,831.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0.5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有所减少以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6,83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0.5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有所减少以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31.9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6,83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0.5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78.03万元,占5.9%;项目支出34,653.93万元,占94.1%。2021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有所减少以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831.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40.5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有所减少以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6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9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等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1.4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等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9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等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1.4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等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8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66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有所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15.21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医保支出有所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86.33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节水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17,077.01万元,占9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9.87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01.6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增加。

  (6)其他支出23.3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4万元,增长239.7%,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7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三公经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17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9.59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项目有所减少。本年支出19,17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9.59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项目有所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9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8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8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4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2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下乡查看在建项目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3.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巡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以及疫情影响,控制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以及疫情影响,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3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4万元,下降93.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培训学习次数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主要用于采购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运维管理服务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2021年非衔接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03项,涉及资金14978.6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

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一)强化项目前期立项调研工作

加强对项目选址地的实地调查调研,结合选址地相关方的建议编制实施方案,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合同审批

    经招投标程序选定中标单位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期间内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须按内控管理要求经各级审核批准,避免出现先签订合同后审批的情况。

(三)规范项目建设流程管理

1、对于建设内容需要变更的项目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复下达后对变更内容进行建设。

2、对于预计不能按时完工的工程项目,视其延期原因决定是否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如为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及时就延期事项向主管单位进行汇报申请。

3、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如实记录验收结论并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同时,在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四)加强资金管理

1、严格项目资金支付审批,完善费用报销审核流程,准确核算项目成本。

2、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预留质保金,保护业主单位合法权益,减少违约风险。

(五)整理项目资料并及时归档

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应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归属,对完工项目及时归档。

(六)重视项目社会效益的实现

项目在立项时,业主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制定社会效益绩效目标,项目完工后及时调查社会效益实现情况,对未能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应找出原因,能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在下次项目立项中应汲取教训,更科学的制定实施方案,更合理的设定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270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