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水务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城乡供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农村改水管理。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管理。
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相关工作;承担移民安置验收日常工作。
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9.负责水土流失防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承担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104人(行政11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91人),实有95人(行政10人、工勤1人、事业84人),退休97人,遗属6人,汽车4辆。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2个参公单位、8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8,972.54万元,支出总计38,972.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2,823.38万元、 增长 4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付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三峡后续工作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建设。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8,97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3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三峡后续工作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建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72.5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8,97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3.3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付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三峡后续工作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建设。其中:基本支出 2,291.35万元,占5.9%;项目支出36,681.19万元,占9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结余和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72.5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23.38万 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支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三峡后续工作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3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2.60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81.77万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3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2.60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2,681.77万 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15万元,占1.2%。
(2)卫生健康支出126.68万元,占0.7%。
(3)节能环保支出824.82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78万元,增长174.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建设有所增加。
(4)农林水支出16,972.54万元,占9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13.22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96.13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3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5.18万 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8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74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0.78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由所增加。本年支出20,74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0.78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工作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由所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9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该年度购买公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4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一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较预算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2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尽量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6.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项目评价、对口支援工作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4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尽量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73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78元,车均购置费25.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利局机关日常运行开支、如水电费、手续费、低值易耗品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尽量缩减运行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科目计入了办公费,故该项目无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7万元,增长135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以统一购买的方式进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057.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1057.96万元,其中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立项后,由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进行逐户排查,汇总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问题,并先行建设整改。财政计划资金下达石柱县水利局后,根据完工验收情况由其拨付到各乡镇。2020年度本项目涉及20个乡镇业主单位和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县桃花自来水厂、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县农村饮用水协会共计145个单体项目,项目范围覆盖石柱县全境。经了解,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管道修建、整治、新建集水井及水池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水利局2020年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明细表 | ||||||
业主单位 |
整合后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资金来源 |
整合涉农财政资金(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 |
绩效目标 |
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鲛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 |
西沱镇、黄水镇 |
渝财农[2019]144号渝财农[2019]154号 |
1533 |
从万胜坝三级站压力前池铺设管道至蛟鱼水库,补充蛟鱼水库水量,保障王场、沿溪、西沱居民饮水及灌溉。 |
巩固提升户4748户10802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户899户2925人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27786
附件1
2020年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基本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7〕27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要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资金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3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63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五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64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九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88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89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三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6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9号);《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扶领办〔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020年饮水安全工程洪灾损毁恢复项目、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项目、202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玉龙项目、万安街道水源建设项目(擦耳岩水库)、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补助、2020年河库保洁员(公益性岗位)补助等145个单体项目。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1057.96万元,其中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立项后,由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进行逐户排查,汇总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问题,并先行建设整改。财政计划资金下达石柱县水利局后,根据完工验收情况由其拨付到各乡镇。2020年度本项目涉及20个乡镇业主单位和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县桃花自来水厂、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县农村饮用水协会共计145个单体项目,项目范围覆盖石柱县全境。经了解,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管道修建、整治、新建集水井及水池等。
二、评分情况
经过综合调研,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对本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数据的分析、汇总,从项目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我们采用样本推断总体的方法得出2020年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效果整体较好,但在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项目综合评分为80.83分,评价等级:良。
三、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经抽查发现项目管理不规范,如未明确说明验收时间,也无其他制度做出相关规定。如:石柱县南宾街道黄鹤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南宾街道黄鹤村土下门子水厂)、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峡口至胡家塝居民点管网工程)等。
(二)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竣工及验收不规范
1.部分项目建设由于工程量较小,投入金额少,完工后未聘请专业的第三方人员进行验收。实际执行中,通过受益人、各水务片区站、驻村工作队、乡镇(街道)驻村领导签字的方式证明验收合格。
2.根据办法要求,项目需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各类问题,经检查验收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或超出计划完工时间。如: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该项目计划在2020年度完成,但年初由于疫情原因导致项目执行延期,截止现场勘察日仍在建设中;石柱县三河镇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三个月;石柱县王场镇2020年桃花大堰渠道整治工程实际建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不及时。
3.项目进行验收时,未见关于质量检查的措施及相关记录。如:石柱县西沱镇2020年跳脚石大堰黄桷岩村段渠道整治工程,该项目未进行质量检测。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等未有质量检查措施。
(三)资金管理及拨付审批不到位
1.经检查,截止绩效评价日,石柱县水利局已向各业主单位按规定拨付大部分资金,但仍有部分资金支付不及时,涉及项目如: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冷水场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仍有15.33万元未支付;石柱县临溪镇花厅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临溪镇新街中水厂),该项目仍有3.39万元未支付。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未见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石柱县万安街道灯盏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灯盏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拨付资金不及时,审批不规范。
2.经检查,石柱县水利局在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后,不能掌握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未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项目资料收集不完整,未及时汇总归档
1.部分乡镇未及时将项目资料汇总归档。如:石柱县王场镇2020年桃花大堰渠道整治工程。
2.石柱县水利局项目资料收集不完整,未及时汇总归档。根据办法要求,本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工,截止绩效评价日,项目资料仍未收集完整,资料分散,部分备案资料无法提供。如: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该项目未有验收资料,无法确认是否已按时完工,资料整理不规范;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该项目未见招投标资料,也未见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资料归档收集不完整。
报 告 正 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被评价项目业主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对该项目的绩效情况发表意见。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复核项目资料、现场检查、询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的要求,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7〕27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要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资金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3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63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五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64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九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88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89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三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6号)、《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9号);《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扶领办〔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020年饮水安全工程洪灾损毁恢复项目、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项目、202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玉龙项目、万安街道水源建设项目(擦耳岩水库)、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补助、2020年河库保洁员(公益性岗位)补助等145个单体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1057.96万元(详见附件石柱县水利局2020年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明细表),本项目立项后,由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进行逐户排查,汇总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问题,并先行建设整改。财政计划资金下达石柱县水利局后,根据完工验收情况由其拨付到各乡镇。2020年度本项目涉及涉及20个乡镇业主单位和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县桃花自来水厂、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县农村饮用水协会共计145个单体项目,项目范围覆盖石柱县全境。经了解,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管道修建、整治、新建集水井及水池等。本次绩效评价抽查23个具体实施项目,占比15.86%,抽查项目涉及资金3537.24万元,占比31.98%。抽取具体项目名称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资金(万元) |
占总整合资金比(%) |
1 |
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 |
29.50 |
0.27 |
2 |
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 |
1,533.00 |
13.86 |
3 |
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106.77 |
0.97 |
4 |
石柱县悦崃镇联合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70.35 |
0.64 |
5 |
南宾街道城东社区2020年农村饮水水源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25.80 |
0.23 |
6 |
南宾街道勇飞村水田坝大塘水源工程清淤扩容 |
12.50 |
0.11 |
7 |
石柱县南宾街道梁峰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白庙组、葡萄组人饮工程) |
3.00 |
0.03 |
8 |
石柱县南宾街道河坝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0.80 |
0.01 |
9 |
石柱县南宾街道黄鹤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南宾街道黄鹤村土下门子水厂) |
50.00 |
0.45 |
10 |
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共巩固提升项目(龙沙、三河饮用水源维修养护工程) |
90.00 |
0.81 |
11 |
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龙池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 |
1,000.00 |
9.04 |
12 |
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 |
31.51 |
0.28 |
13 |
石柱县西沱镇2020年跳脚石大堰黄桷岩村段渠道整治工程 |
50.85 |
0.46 |
14 |
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 |
20.00 |
0.18 |
15 |
石柱县临溪镇花厅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临溪镇新街中水厂) |
17.39 |
0.16 |
16 |
石柱县临溪镇前进村、民主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临溪镇水厂至前进、民主村管网延伸工程) |
48.77 |
0.44 |
17 |
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峡口至胡家塝居民点管网工程) |
15.00 |
0.14 |
18 |
石柱县六塘乡回龙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20.00 |
0.18 |
19 |
石柱县万安街道灯盏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灯盏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 |
40.10 |
0.36 |
20 |
大歇镇黄山村2020年饮水安全工程洪灾损毁恢复项目(大歇自来水厂水源工程) |
50.00 |
0.45 |
21 |
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冷水场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 |
191.65 |
1.73 |
22 |
石柱县三河镇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110.25 |
1.00 |
23 |
石柱县王场镇2020年桃花大堰渠道整治工程 |
20.00 |
0.18 |
合计 |
3,537.24 |
31.98 |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目的、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反映2020年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同时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提升资金使用效果,从而促使政府部门提升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准确性。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执行的“2020年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金额11057.96万万元。
(二)评价原则依据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财政部《绩效评价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财预[2011]433号);
4.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
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扶领办〔2019〕217号);
6.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号);
7.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3号);
8.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63号);
9.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五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64号);
1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九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88号);
1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89号);
1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三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6号);
1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第十四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9号);
1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石扶领办〔2020〕125号);
1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扶贫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问题整改方案》(石扶领办〔2020〕67号);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会协[2015]2号);
1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经绩效评价项目工作小组充分的调研和讨论,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为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管理、产出、效果;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三级指标20个;经调研讨论及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决定本次绩效评价设定一级指标权重为:投入10%、管理20%、产出30%、效果40%。
(四)评价方式方法及工作流程
本项目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采用了查证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完成调查问卷、样本推断总体法等评价方法。评价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撰写和提交绩效报告阶段。
在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每类指标及其子指标分值给出了具体明细,各子指标项得分汇总后可得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分数。根据总分的高低确定被评价项目最后所达到的等级,等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评价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总体评分 |
90分以上 |
80分以上,低于90分 |
60分以上,低于80分 |
低于60分 |
样本项目得分汇总、平均,以样本推断总体的方法可以得出本项目所达到的等级。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根据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0年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八批资金文件,项目计划资金共计11057.96万元,并设立项目绩效目标,立项时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项目立项分6分,得6分。
2.资金落实
项目计划投资11057.96万元,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下计划到石柱县水利局,实际到位资金11057.96万元,按计划及时到位资金11057.9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及时到位率100.00%。
资金落实分值4分,得4分。
(二)管理
1.业务管理
本项目的实施方式、责任主体、各方职责、管理机制等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相关办法制定和执行上仍有不足。相关问题如下: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
经抽查发现项目管理不规范,如未明确说明验收时间,也无其他制度做出相关规定。涉及的项目如:石柱县南宾街道黄鹤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南宾街道黄鹤村土下门子水厂)、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峡口至胡家塝居民点管网工程)等。
(2)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
项目建设执行方面:因部分单个项目工程量较小,投入金额少,完工后未聘请专业的第三方人员进行验收,根据办法要求,项目需由各片区水务站、驻村工作队、乡镇(街道)驻村领导组织验收确认。实际执行中,通过受益人、各水务片区站、驻村工作队、乡镇(街道)驻村领导签字的方式证明验收合格。经检查验收表,发现部分项目验收签字不完全或为电子打印;根据办法要求,项目需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存的各类问题,经检查验收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或超出计划完工时间。如: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该项目计划在20年度完成,但年初由于疫情原因导致项目执行延期,截止现场勘察日仍在建设中;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未有项目验收资料。
项目建设资料方面:部分项目资料未及时汇总归档,项目资料收集不完整,未及时汇总归档。根据办法要求,本项目应在2020年底完工,截止绩效评价日,项目资料仍未收集完整,资料分散,部分备案资料无法提供。如: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该项目未有验收资料,无法确认是否已按时完工,资料整理不规范;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该项目未见招投标资料,也未见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资料归档收集不完整。
(3)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
项目进行验收时,存在未见关于质量检查的措施及相关记录。如:石柱县西沱镇2020年跳脚石大堰黄桷岩村段渠道整治工程、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未进行质量检测。
业务管理分值8分,得5.83分。
2.财务管理
石柱县水利局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扶领办〔2019〕217号)文件执行,项目执行期间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规定县财政局在资金计划下达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据实结算。经检查,截止绩效评价日,石柱县水利局已向各业主单位按规定拨付大部分资金,但仍有部分资金支付不及时,涉及项目如: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冷水场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仍有15.33万元未支付;石柱县临溪镇花厅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临溪镇新街中水厂),该项目仍有3.39万元未支付。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未见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石柱县万安街道灯盏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灯盏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拨付资金不及时,审批不规范。
经检查,石柱县水利局在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后,对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
经检查,石柱县水利局在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后,不能掌握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未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务管理分值12分,得9.52分。
(三)产出
1.实际完成率
根据石柱县水利局提供的台账显示,2020年度石柱县农村饮水安工程项目计划完成145个项目,现已完成145个,我们通过随机抽查了23个项目的建设地点进行现场查看,并查阅了验收资料,发现仍有项目未完成情况。如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龙池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管道长28公里及其附属工程等,经检查项目未达成计划建设内容;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等项目未有验收资料,无法核实是否已完成建设内容。
实际完成率分值10分,得7.39分。
2.完成及时率
经检查验收资料,存在未要求完工,也未见其他证明资料。因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开工受到影响,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如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建设,该工程计划于2020年底完工,截止审计报告日,仍有部分项目在施工;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等项目未有验收资料,无法核实是否及时完成建设内容;石柱县三河镇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三个月;石柱县王场镇2020年桃花大堰渠道整治工程实际建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不及时。
完成及时率分值10分,得7.13分。
3.质量达标率
由于部分单个项目工程量小,涉及金额少,项目验收时未通过专业的质量检测,验收报告也未作出详细说明,部分乡镇项目未提供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无法判断。经过对抽查项目的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如: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等。
质量达标率分值5分,得4.13分。
4.成本节约率
农村饮水安全先建后补项目财政计划资金总额11057.96万元,经检查,未发现实际成本超过计划资金的情况。
成本节约率分值5分,得5分。
(四)效果
1.经济效益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解决了乡镇村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减少乡镇村民取水时间,从而能够将节省出来的时间用来进行生产活动,改善家庭生活,一定程度上提高经济效益,带动乡镇发展。水库联通工程建设后,方便农作物灌溉,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益。
经济效益分值8分,得8分。
2.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改善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32个乡镇(街道)部分贫困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高质量脱贫摘帽验收提供饮水安全保障。项目建设为农村群众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极大的缩短了农村群众的取水时间,能够在家饮水,避免外出担水。同时,相对于井水、河水来讲,自来水更加干净、卫生、有保障。但是经检查受益人员名单,部分乡镇项目未达到计划受益人数的绩效目标;部分乡镇未能提供受益名单,无法核实具体受益情况。
生态效益分值8分,得0分。
3.可持续性影响
本次评价项目涉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库水源联通工程、水渠整治等项目,建设项目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有关问题等主要问题,其新建或维修的水渠也能提供农作物灌溉。当前各乡镇设立了农村饮水管理协会,对各自乡镇饮水工程进管理、维修整治、巩固提升,并设置了管水员考核制度,有利于实现项目的长期利用。水渠修建方便了农作物灌溉,也带来后续长期的可持续性影响。
可持续性影响分值8分,得8分。
4.生态效益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主要工程为新建供水管网、蓄水池等,工程量小,对生态环境破坏不大。水库水源联通工程项目有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龙池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主要建设水渠、铺设水管等,其水渠主要建设在位置偏远的山地,不占用耕地,对环境破坏影响较小。水渠整治项目也主要在原有水渠上进行相应的修补,不破坏生态。审计组抽查了23个项目实地查看,供水管网主要修建在地下,蓄水池修建在无村民居住的山坡上,水渠修建在位置偏远的山地或利用原有的水渠,未有破坏周边道路设施,也未破坏村民的耕作土地。在进行的问卷调查中,无人认为项目的建设未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生态效益分值8分,得8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们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完成的调查问卷中,针对项目的满意度为100.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8分,得8分。
(五)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调研,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对本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数据的分析、汇总,从项目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我们采用样本推断总体的方法得出2020年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效果整体较好,但在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项目综合评分为80.83分,评价等级:良。
四、主要成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成效包括:
(一)项目建设改善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全县乡镇部分贫困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高质量脱贫摘帽验收提供饮水安全保障。
(二)项目建设为农村群众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极大的缩短了农村群众的取水时间,能够在家饮水,避免外出担水。同时,相对于井水、河水来讲,自来水更加干净、卫生、有保障。
五、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经抽查发现项目管理不规范,如未明确说明验收时间,也无其他制度做出相关规定。如:石柱县南宾街道黄鹤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南宾街道黄鹤村土下门子水厂)、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石柱县鱼池镇山娇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峡口至胡家塝居民点管网工程)等。
(二)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竣工及验收不规范
1.部分项目建设由于工程量较小,投入金额少,完工后未聘请专业的第三方人员进行验收。实际执行中,通过受益人、各水务片区站、驻村工作队、乡镇(街道)驻村领导签字的方式证明验收合格。
2.根据办法要求,项目需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各类问题,经检查验收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或超出计划完工时间。如: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该项目计划在20年度完成,但年初由于疫情原因导致项目执行延期,截止现场勘察日仍在建设中;石柱县三河镇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三河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时间超出合同约定完工时间三个月;石柱县王场镇2020年桃花大堰渠道整治工程实际建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不及时。
3.项目进行验收时,未见关于质量检查的措施及相关记录。如:石柱县西沱镇2020年跳脚石大堰黄桷岩村段渠道整治工程,该项目未进行质量检测。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茶园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石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蛟鱼水库—万胜坝水库水源联通工程、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等未有质量检查措施。
(三)资金管理及拨付审批不到位
1.经检查,截止绩效评价日,石柱县水利局已向各业主单位按规定拨付大部分资金,但仍有部分资金支付不及时,涉及项目如: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冷水场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该项目仍有15.33万元未支付;石柱县临溪镇花厅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临溪镇新街中水厂),该项目仍有3.39万元未支付。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中益水厂引水管线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未见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石柱县万安街道灯盏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灯盏村水厂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拨付资金不及时,审批不规范。
2.经检查,石柱县水利局在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后,不能掌握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未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项目资料收集不完整,未及时汇总归档
1.部分乡镇未及时将项目资料汇总归档。如:石柱县王场镇2020年桃花大堰渠道整治工程。
2.石柱县水利局项目资料收集不完整,未及时汇总归档。根据办法要求,本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工,截止绩效评价日,项目资料仍未收集完整,资料分散,部分备案资料无法提供。如: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鸭庄村引水工程),该项目未有验收资料,无法确认是否已按时完工,资料整理不规范;石柱县悦崃镇悦来村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石大山水源工程),该项目未见招投标资料,也未见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资料归档收集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