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水利许可〔2023〕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2022年12月27日报来《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稿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见附件2)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 项目概况
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四龙溪河段和沿溪河段,本次纳入治理河段中心线总长3400.70m,,均为四龙溪河段。包括护岸工程、清淤工程、穿堤排洪建筑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1hm2,其中永久占地0.09、临时占地6.52。本工程总挖方5.27万m³(含表土剥离0.20万m³),总填方2.79万m³(含表土回填0.20万m³),弃方2.48万m³,运至1#弃渣场回填。
本项目工期建设期2021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工程总投资2024.82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生产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6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渣土挡护率9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表土保护率9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土石方调配方案。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 2023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保投资总额67.09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4.3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2.7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基本预备费1.33万元,监测措施费用9.88万元,独立费用12.2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2569万元。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必须报我局批准。
(六)项目动工前和生产期应及时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五、该许可文件只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1、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1月9日
抄送:刘学彬局长,谢红副局长,县水保站,水行政执法支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印
附件1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石柱县四龙溪河、沿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重庆 |
涉及区/县 |
石柱县 | ||||||||
项目规模 |
包括沿溪河段和四龙溪河段,本次纳入治理河段中心线总长3400.70m,均为四龙溪河段长度。包括护岸工程、清淤工程、穿堤排洪建筑物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等 |
总投资 |
2024.82万元 |
土建投资 |
1233.53万元 | ||||||
开工时间 |
2021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6.6121 |
永久占地(hm2) |
0.0920 |
临时占地(hm2) |
6.5201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5.27 |
2.79 |
/ |
2.4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低中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6.6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 |
784t |
新增水土流失量 |
602t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施工临时措施 | |||||||
四龙溪河段防治区 |
四龙溪河段清淤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15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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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龙溪河段护岸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2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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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龙溪河段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15万m3,表土回填0.12万m3,土地整治4114m2。 |
主体已实施:撒播草籽4114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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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龙溪河段施工设施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05万m3,表土回填0.04万m3,土地整治1100m2。 |
主体已实施:撒播草籽11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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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龙溪河段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回填0.04万m3,挡渣墙15m,已有排水沟32m,新建排水沟175m,排洪渠95m,消力池1口,沉砂池1口,土地整治1304m2。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1304m2。 |
主体设计:防雨布覆盖1304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33.22 |
主体设计:0.34 |
主体设计:0.77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67.09(新增32.76) |
独立费用(万元) |
12.29 | ||||||||
监理费(万元) |
0.06 |
监测费(万元) |
9.88 |
补偿费(元) |
92569.4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开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王洋/18084011258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枝富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100号A2幢2-8-2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1号 | ||||||||
邮政编码 |
401120 |
邮政编码 |
4091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海健/18883757137 |
联系人及电话 |
郎老师/15856058555 | ||||||||
电子邮箱 |
406325530@qq.com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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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