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4-000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石水利发〔2024〕23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县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县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县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石水利发〔2024〕23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部分区域出现了强降雨对流天气,各类事故灾害易发多发,水利行业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利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秀山县大河水库车辆伤害、云阳县35KV输配电线路改造、四川自贡九鼎百货大楼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格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狠抓风险管控,防范重大风险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要清醒认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务必要抓好风险研判和预警,坚持风险研判常态化,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要对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是否履职为出发点,紧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易发多发事故防控措施落实为重点,强化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体系、高边坡、高空、洞室、有限空间、深基坑及爆破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和易燃易爆物品、物资仓库、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点位,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领域,闭环隐患整治

要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目标,对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文监测、地质灾害、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渝水办监〔202415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渝水办监〔202419号)、《石柱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石水利发〔202483号)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级分类建立清单台账,科学制定处置措施,闭环整改,及时销号;对在极端天气过程中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隐患,必须果断采取风险告知、动态监测、现场警戒、人员撤离等措施,严防风险衍变和隐患升级;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严格应急值守

局相关科室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发展态势,加强水旱灾害风险对安全生产影响的研判、预警,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避险提示,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局属各单位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高度重视汛期的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水利工程安全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报告有关信息。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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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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