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4-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石水利发〔2024〕13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石水利发〔2024〕132号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2024年自然灾害趋势分析,今年总体形势为大雨偏早、降水偏多、暴雨偏强、高温偏多,自然灾害趋势严峻复杂。预计2024年我县气候年景较差,气温偏高、降水偏多,分布不均,总体涝重于旱。为扎实做好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达到避免群死群伤、减少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防治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要求按照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及全市水利工作会安排部署,结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办防〔2024118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渝水防〔20241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山洪灾害防御的根本目标和判别各项防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的唯一标准。明确各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到人(特别是村级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转移责任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原则,全县44个山洪灾害危险区、易被淹没区、辖区内溪沟、河流及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上推荐的区域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同时对未在文旅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涉水野景区”“网红景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存在山洪威胁的区域,必须参照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管理,及时做好标识标牌的设置,制定管理措施并编制预案。要充分考虑沟口壅水、桥涵堵塞阻水、沟道改道等极端情况,将位于沟口及桥涵附近可能受山洪影响的生活、生产或旅游区域全部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管理,对山区沟道碍洪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建立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到位,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逐点制定防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三、持续开展山洪防御预案修订

修订完善乡镇、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实现山洪灾害防治区(包括但不限于有山洪灾害危险区的乡镇和村社)全覆盖。特别是有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村在编制村级预案时,需对村内所有山洪灾害危险区逐一明确影响范围、影响对象、责任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指标、预警信号、防御流程等关键信息,并落实老弱病残等重点人群预警转移包保措施。各级预案修编时需要充分考虑夜间、三断(断路、断电、断网)、山洪叠加泥石流、桥涵堵塞等极端情况。汛前定期和汛期不定期开展危险区全覆盖演练,以演练为抓手,推动防御机制的磨合和具体工作的落实,提升群众避险意识、形成条件反射,确保紧急状况下转移避险方向对,跑得快

、建立完善预警“叫应”闭环机制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预警信息建立分级分类预警叫应机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发布途径、传递流程、叫应规则,实现预警叫应闭环。全面复核更新镇、村、危险区四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信息,规范预警信息用语,做到通俗易懂、指令明确,确保预警信息发得出、收得到、看得懂、叫得应汛期密切监视本地及上游水雨工情和预警情况,一旦达到预警阈值标准,及时对危险区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相关指标达到立即转移阈值时,第一时间果断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充分发挥无线预警广播站预警作用

我县针对山洪灾害预警设备已专门落实维护单位进行维护,同时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积极配合维护单位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的跟踪督导工作,避免出现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家设备长期不开机或断电的情况出现明确山洪灾害预警管理人员有义务配合村组干部指引所涉及范围的村民进行转移等工作。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4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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