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1-00017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职能职责简介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8-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职能职责简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职能职责简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推进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负责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的建设与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贯彻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配套工程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县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其他江河水库和水工程相应方案备案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先期处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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