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水利许可〔2026〕36号—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崔家坪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崔家坪水库工程灌区工程
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你站报来《重庆市石柱县崔家坪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报批稿及相关材料齐全,基本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工程位置和任务
石柱县崔家坪水库位于石柱县悦崃镇新城村,坝址距县城45km,坝址流域面积24.9km²,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工程。建成后解决石柱县桥头、龙沙、悦崃、三益等乡镇11个村2.7万亩灌溉,1.65万人农村人饮,11.37万头大、小牲畜用水问题。
本次设计变更对灌区工程总体布局、建设规模、布置方案以及主要建筑型式进行变更。
二、设计变更缘由、依据
(一)灌区渠系建筑物占用基本农田,受征地红线及政策限制无法实施。
(二)灌区渠系建筑物存在安全风险,运行管理难度大,原设计方案为开敞渠道,穿过大量居民区和农耕区,存在安全风险,且运行管理调度难度较大维护成本较高等问题。
(三)征地补偿较高,按初设灌区工程征地移民工程量及实物指标,测算的灌区工程征地移民投资为3912.9万元,比原标准征地移民投资增加1270.4万元。
(四)为管道沿线的水厂提供备用水源。
(五)主管线前段需考虑崔洋东连通工程优化整合。
三、设计变更的项目及内容
(一)同意设计变更项目
灌区工程输水建筑物由渠系变更为管道。
(二)同意设计变更内容
灌区工程总体布局为一条主干管,一条左干管和两条右干管,管道总长26.11km;其中主干管约8.48km,左干管长约7.25km,1#右干管长约5.65km,2#右干管长约4.73km。
四、工期
基本同意变更后灌区工程设计工期为12个月。
五、工程投资
变更后投资概算以县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七、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优化施工方案,核实工程量,确定合理预算单价。
(二)请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请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动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报件审批,并向我局完善安全备案手续和质量报监程序。
(四)请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石柱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石柱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附件:重庆市石柱县崔家坪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设计变更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