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
报告
对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62号)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县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重点宣传《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节水宣传获水利部2021年“节水中国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优秀组织单位,《长江保护法》知识答题活动被水利部表彰为《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优秀组织奖(全国共25家)。三是邀请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邀请专家宣讲《长江保护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征收项目清单、法律依据及收费标准,对已明确取消、停征、缓征的收费项目确保落实到位。对行政许可审批涉及的技术论证、评价等中介服务事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积极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全力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审批流程时限精简高效。二是分类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对于小型低风险项目(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仓储项目,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免于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对于土石方开挖小于5万方或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的建设项目,实行业主承诺制,并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评审费由企业承担转变为县财政承担,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不断优化水利投资环境。企业投资项目涉及水环境治理和防洪安全的,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中按照政策优先给予安排。对于创办企业所需的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行政审批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落实“非禁即入”,禁止对外来企业额外设定限制性条件。规范政府投资类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今年公开招投标项目13个,加强对招标书的审核、评标专家的抽取、投标人报名、开标会、评标、评标结果、结果公示进行全程监督,未发现“围标”、“串标”、“挂靠”现象。
(三)依法决策开展情况。一是继续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决策事项,做到事事有回应、事事能办结。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工作,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石水利发〔2021〕212号)》。
(四)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一是充实水行政执法专业力量。调整一批有法律基础的干部到执法支队,专门制定水行政执法相关事项、流程等,规范执法行文。二是落实专业法律顾问。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在依法行政及行政管理方面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所有合同、协议、诉讼等由法律顾问提审查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建设、饮用水源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件(其中:河道10件、水保5件、水资1件) 。
(五)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坚持在重要敏感时期超前谋划部署,实行稳定信息“日报告”、稳定形势“日研判”、重点问题“日交办”、重点人员“日点名”等制度。全年受理市水利局交办任务2件、县领导指示办理件1件、县信访办转办件8件、电话信访40次,接待来访群众50起100人次,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办结率、答复率、反馈率达100%,未发生5人以上越级上访事件。
二、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各分管领导分别履行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有待加强。二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三是执法装备有待升级。
接下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亲临石柱视察调研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出租车顶灯广告、T型广告牌等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干群的水法治意识和水忧患意识。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调整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三是多方筹措经费采购一批适合当前需要的执法装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