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石柱府文〔2025〕51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委托县审计局局长杨林权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县 长:
2025年9月17日
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林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安排部署,围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岗位,进一步做实研究型审计,推进审计项目提质增效,全力维护经济社会运行安全。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石柱县及相关单位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把准建设“四新一地”目标定位,积极落实提质增效的财政政策及一揽子增量政策,民生保障与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落实。
——狠抓增收节支,强化财政保障。2024年共争取上级资金661,351万元,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5,421万元,二是各类债券资金收入225,930万元;2024年实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209万元,增长12.4%;2024年盘活单位存量资金7,700万元,累计盘活国有资产323,200万元,回收资金142,500万元。
——加强财力统筹,保障项目实施。2024年投入12,451万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投入85,849万元,保障镇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等,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投入资金24,000万元,用于提升城市品质,完成雨污水管网建设96公里、管道清淤修复126公里,改造县城公厕47座,新增错时共享停车位2100余个。
——落实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施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2024年县本级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7,000万元;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2024年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货物和服务33,3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2024年投入6,049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发展。
——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改善民生。2024年投入316,335万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67,099万元,保工资支出223,487万元,保运转支出25,749万元;2024年投入113,620万元,用于义教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兑现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黔江区审计局对石柱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预决算管理方面。7个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591.26万元,违规向68名教育督导片区督学人员发放交通补助64.52万元,2个单位未经审批长期租车57.82万元,7个单位决算草案编报不准152.21万元。
2. 重点专项支出绩效方面。下路片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部分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信息填报不实,2个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364.87万元资金拨付不及时,结算审核不到位多兑现财政补助资金11.87万元。
3.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融资增信风险补偿金388.96万元未建账核算。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石柱县审计局对3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2个下属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预算编制方面。1个单位部门决算编报不实2.55万元。
2. 预算执行方面。1个单位政府采购超预算224.08万元,1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3.34万元,1个单位扩大预算支出10.08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1.04万元,1个单位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75.31万元,1个单位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任务,1个单位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88.6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与资金使用方向不匹配2万元、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3. 非税收入征缴方面。1个单位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2.38万元。
4. 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1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23.31万元,2个单位公车保险费支付至个人1.53万元,3个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县财政69.93万元,1个单位重复报销伙食补助0.15万元、扩大范围支出通讯费0.27万元、违规将项目结余资金12.07万元用于经常性支出,1个单位多支付价款5.54万元、白条支付5.8万元,1个单位未按发票凭据支付材料维修费1.51万元,1个单位发放体检费至个人4.3万元,1个单位违规报销体检费1.03万元、账务核算不规范3.19万元。
5.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1个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应付整改、边改边犯。
二、专项审计情况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石柱县审计局对石柱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改造任务确定及完成方面。1个单位未全面掌握符合条件的改造底数、未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未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改造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未通过征求意愿、开展评估等方式确定改造内容;2个单位未按计划改造内容施工,部分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1个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信息与实际不符。
2. 改造资金管理方面。3个单位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不合理,未实现“项目池”与“资金池”有效对接;2个单位未按规定申报专项资金,3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9,000万元,2个单位5,748.91万元工程款未足额拨付,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5.93万元。
3. 改造项目实施方面。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监管缺位、施工图审核不严导致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预算编制审核不严导致增大投资698.79万元、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73万元、未按图施工导致7个项目部分内容结算依据不充分、设计费计取不合理。
4. 投资绩效及长效管理方面。3个单位未严格落实绩效评价要求,1个单位长效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部分设施设备利用差。
(二)“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石柱县审计局对石柱县“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个单位专项结余资金44.44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2个单位项目推进不力导致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472.04万元,1个单位项目推进不力导致专项资金沉淀闲置110万元、合同执行不到位导致多结算资金1.73万元,1个单位项目实施存在缺陷导致未能有效发挥项目效益。
2. 建设政策执行方面。1个单位未按期完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3. 部门履职方面。1个单位违规降低资质要求进行招投标、超付工程款324万元、多计工程价款1.41万元、项目建设未按设计要求施工,1个单位未办理核准手续即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弃置场设施不完善、建筑垃圾弃置场违规占用林地和耕地、建筑垃圾弃置场所行政执法督促整改不到位、项目建设未按设计要求施工,1个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背离采购文件签订协议、开标未在比选文件确定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标、评审专家未从专家库抽取、合同履约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石柱县审计局对石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资金使用方面。1所学校向供应商重复支付食材采购款1.19万元。
2. 供餐管理方面。3所学校食堂出入库记录不真实、不规范。
3. 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1所学校自查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指定食材供应商。
4. 财务管理方面。3所学校原始凭证审核不严,3所学校食堂原材料会计核算不准确,1所学校学生伙食费未全额纳入食堂账核算,2所学校以拨作支支付学前营养改善资金7.56万元。
5. 内控管理方面。1所学校内控制度不健全。
(四)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情况
石柱县审计局对石柱县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项目计划安排方面。1个单位未按规定联合发文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分解下达滞后。
2. 项目资金使用方面。1个单位后续及后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个单位应付未付服务款项71.65万元,1个单位未据实列支项目建设管理费1.31万元,4个单位重复及超范围发放困难补助1.4万元,1家企业超范围列支项目建设成本4.62万元。
3. 项目实施管理方面。1个单位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两个建设项目招标答疑滞后,1家企业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2个单位建设项目竞标文件报价雷同度高,1个单位、1家企业两个项目网上超市中介服务采购程序倒置、两个项目预算编制及审核单价错误、两个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1个单位未据实结算工程价款121.29万元、项目财务决算办理不实涉及金额4.44万元,1个单位、1家企业竞标文件及咨询服务合同拟定不合规、保证金234.34万元收取不规范,1家企业咨询费未执行内控制度规定、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项目施工罚款1万元。
4. 移交资产管理方面。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7,656.64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石柱县审计局对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工程建设程序方面。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概算审批程序、未按批准的概算限额编制预算、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 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方面。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规定、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1个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未按招标文件严格管理中标结果、未按比选文件签订勘察合同、主体工程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3.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2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内容结算依据不充分,1个项目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前期规划不到位导致增加投资580万元、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档案缺失、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职、变更程序执行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单未签章、跟踪审计单位未严格履行咨询合同义务、绿化管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苗木死亡。
4. 工程预、结算管控方面。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038.49万元,1个项目预算单价编制不实导致虚增结算价款75.32万元,1个项目零星工程结算把关不到位。
5. 建设资金管理方面。1个项目违规列支项目建设费用97.78万元、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还诚信金3,554.54万元、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支付约定、部分设施设备安装后未发挥效益。
6. 工程质量管理方面。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部分位置存在安全隐患,1个项目现场质量存在缺陷。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石柱县审计局对1家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多列资产4,000万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2. 企业损益方面。少记收入98.30万元,无依据确认收入20万元,提前确认收入275.32万元,推迟确认收入52.49万元,随意调整收入,套取财政资金14.02万元,未按经济实质核算费用17.67万元,少记办公楼租赁费69万元,少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5.21万元。
3. 内部管理方面。协议执行不严 ,管网水损过大,两家水厂未取得行政许可,宾馆经营不规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石柱县审计局对2个县级部门、3个乡镇和1所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个单位报废资产闲置未及时处理,1个乡镇“在建工程”长期挂账4,534.79万元,1个乡镇未按程序出借资产用于经营,1个单位、3个乡镇和1所学校固定资产账账(实)不符。
对于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等方面的问题,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了审计专报;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违纪违法事项,县审计局共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5件,涉及金额1,505.96万元,涉及相关人员33人。其中:已处理11件,正在调查处理4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按整改要求推进整改,截至2025年7月底,被审计单位已上缴财政及归还原渠道资金347.27万元。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增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各预算单位应强化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全面、真实反映本级预算收入情况,合理编制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津补贴政策文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机关经费支出。
(二)强化资金监管,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各主管部门应加强教育、农业、三峡移民后续后扶等专项资金监管,督促有关单位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应强化城市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避免资金闲置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规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各建设单位应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关键环节把控,确保各环节层层把关、环环相扣;严格造价咨询单位过程管理,县财政部门应加大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监管及抽查审核,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预结算的审核与监管、加大对造价咨询单位查处力度与惩戒力度。
(四)严格内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各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合同签订执行等相关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规范各项业务流程管理;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处置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摸清公司资产底细,建立资产台账,保障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能力。县财政局应加大对全县各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核算、政府采购等日常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各部门(单位)应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与线下技能比武、县级财务核查等实战能力演练,持续巩固财务队伍整体业务能力。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