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石柱府文〔2024〕63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县 长:
2024年9月18日
关于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安排部署,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三攻坚一盘活”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问题,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提质增效特色产业、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加强财政统筹,提供财力保障。2023年争取到位转移支付资金45.82亿元,争取发行新增债券资金29.7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98亿元,有力支撑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统筹30.71亿元兜牢“三保”底线。
——强化预算绩效,提高管理水平。2023年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一级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及公开全覆盖;按照关注重点热点、民生领域等原则,实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9个,评价规模5.46亿元,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基本民生。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亿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全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0.78亿元;兜牢基本民生,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补助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累计实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亿元。
——摸清资产底数,有效盘活资产。2023年全覆盖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摸底工作,共清理出可变现资产66.16亿元;制定可变现资产方案,对可变现资产实行清单化管理,全年共计变现资产5.54亿元。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1):
1. 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8583万元纳入财政代编预算,代编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7,110.4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算编制基础信息不完整5,201.74万元。
2.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6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涉及资金12,626.2万元,专项资金以拨作支2,183.87万元,挪用专项资金1,085.13万元用于偿还国企到期债务。
3.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财政存量资金1,273.92万元未及时统筹,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7,815.74万元,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严568.7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4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5个下属单位,并按照市审计局要求对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上下联动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2):
1. 预算编制方面。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37.02万元,3个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政府采购19.07万元。
2. 预算执行方面。5个单位超预算列支费用48.37万元,1个单位违规改变资金用途461.98万元,2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9.82万元,1个单位超进度支付工程款4,900万元,1个单位资金闲置7,340.19万元,1个单位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181.54万元、使用不及时149.65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兑现补助资金15万元,1个单位专项基金缴存不规范1,107.58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3.非税收入征缴方面。3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451.22万元。
4. 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1个单位支付发票不合规57.12万元,3个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553.18万元,1个单位违规将项目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900万元,1个单位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财务核算不规范。
二、专项审计情况
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形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3):
1个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1个单位资产未入账核算283.96万元,2家企业利息支出和承诺费未纳入工程成本核算1,428.62万元,1家企业资产权属不清346.53万元、工程绿化植被无人管护,1家企业工程质量缺陷未整改,2个单位资产未发挥效益482.61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4):
1. 项目建设程序方面。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1个项目边设计边施工,1个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滞后。
2. 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方面。1个项目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合理、违规采用综合评标法,1个项目新增单位工程应招标未招标,2个项目违规发包中介服务,2个项目评标专家选取不合规,1个项目招投标过程管理不严,1个项目招标代理费未实行市场竞争,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2,171.88万元,3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
3. 项目建设管理方面。2个项目工期滞后,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1个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2个项目对参建单位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结(决)算管理不到位,3个项目竣工资料管理不规范。
4. 工程价款管控方面。3个项目竣工结算办理不实导致多计工程价款5,647.12万元,2个项目结算把关不严涉及金额8,942.2万元。
5.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项目投资控制不严,1个项目挤占专项贷款资金9,000万元,2个项目质量保证金收、退不合规,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6. 项目后期管理方面。2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2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5):
1. 经营管理方面。1家企业内控制度执行不严,1家企业对下属公司财务监管不严,1家企业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未据实结算工程价款,1家企业未按期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家企业未及时清理工程保证金16.73万元,1家企业因申报滞后导致缴纳税收滞纳金1,746.48万元。
2. 财务管理方面。1家企业无依据发放医疗补助15.95万元、劳保用品发放形式不合规6.92万元,1家企业财务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579.84万元。
3.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1家企业国有资产出租价格未经评估。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7个县级部门单位和1个乡镇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6):
2个单位未按程序出租国有资产,7个单位和1个乡镇固定资产账账(实)不符。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1个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7):
建设项目林地未批先占、批少占多,同一地块重复实施不同年度造林项目,黄水国家森林公园中部分森林未纳入公益林,实有公益林与公益林补偿面积不相符,未及时兑现生态效益直补资金14.99万元。
对于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等方面的问题,县审计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要情);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违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违纪违法事项,县审计局共向县纪委监委、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件,涉及金额5,651.76万元,涉及相关人员17人,其中:已处理2件10人,正在调查处理6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按整改要求推进整改,截至2024年8月底,被审计单位已上缴财政及归还原渠道资金4,724.64万元。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审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机制,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与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培育财源,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严控财政支出,加强绩效评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二)规范投资管理,提升项目质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控,强化项目立项科学性,严格执行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建设程序;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避免资金闲置;严控投资成本,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避免管理缺位,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三)严格资产管理,促进保值增值。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内部控制和决策,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突出和做强主业,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严格执行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保障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切实履行生态文明保护和监管责任,维护环境安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