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石柱府文〔2023〕5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县 长:
2023年9月22日
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林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审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县经济社会面临多重挑战,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聚焦“全域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和建设“四新一地”目标定位,全力打好“五大主动仗”,务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落实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大盘。2022年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本级财政支出总计80.18亿元,同比增长36.97%;贯彻落实新一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实体企业负担近2亿元;优化营商环境,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1亿元,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加强资金统筹,打造民生财政。2022年组织本级财政收入20.68亿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50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9.93亿元,为地方财政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全年拨付民生补助资金38.68亿元,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社会保障和民生投入;拨付“三保”资金36亿元,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方面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人员经费。
——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将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12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安排县级资金0.69亿元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预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展2022年预算项目公开评审,审减项目支出需求5.1亿元,审减率19.2%,下达政府采购计划171批次,实际成交金额1.13亿元,节约资金0.12亿元,资金节约率达9.6%。制定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全面树立“过紧日子常态化”意识,压减临聘人员经费和非急需项目支出3.4亿元,实现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提升资金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开展10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评价规模2.39亿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乡村振兴和民生实事的资金拨付情况,发现152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和销号。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部署,对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1):
1. 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541.99万元,应收未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928.48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314.59万元。
2. 债券资金使用方面。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4000万元。
3. 预算执行管理方面。虚列支出4728万元,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9380.7万元,无预算、超预算采购1556.18万元。
4.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借出财政资金已到期未归还4233.98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全县53个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并对县城市管理局等8个单位进行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2):
1. 预算编制方面。1个单位未将房屋租金收入25.4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1个单位将不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3280万元项目纳入年初政府采购编制。
2. 预算执行方面。1个单位无预算采购货物6.45万元,1个单位货物类采购预算执行率仅为9.76%,2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15.89万元,2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1.3万元,3个单位违规列支预算资金32.21万元,5个单位预算资金使用不及时9975.46万元,1个单位超时序充值加油卡120.86万元,1个单位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74.02万元,1个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3. 非税收入征缴方面。2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05.38万元,1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15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4.26万元。
4. 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2个单位结余资金清理不及时9.38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51.22万元,2个单位违规将体检费发放至个人6.65万元,2个单位将财政资金64.5万元支付至非协议方,1个单位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2年,由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安排,开展了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3):
(一)医保基金报销方面。98家医疗机构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3.2万元;2家医疗机构串换药品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43万元。
(二)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方面。19名困难群众应获未获参保资助0.52万元。
(三)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执行方面。33家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品种品规未完成约定采购任务,2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采购非中选药品5.3万元,35家公立医疗机构带量采购未及时支付部分药品、耗材款448.57万元,2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耗材2088.13万元,1家村卫生室违规线下采购药品1.39万元。
三、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2022年,坚持落实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完成审计项目4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4):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1个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5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2个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不规范,138个项目竣工结算或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不及时,1个项目工期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严重超期。
(二)项目建设程序方面。5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2个项目重大变更未按程序报批。
(三)工程价款管控方面。2个项目预算编制审核不实虚增价款,8个项目竣工结算把关不严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004.93万元,1个项目投资控制不力造成损失浪费38.24万元。
(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3个项目建设管理费使用不规范,2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清退财政结余资金834.6万元。
(五)工程质量控制方面。3个项目管理不到位导致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质量控制不严。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对全县4家国企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5):
1. 国企经营管理方面。1家企业未及时完成市场化改革任务、法人治理结构未有效运行、对外股权投资不实,3家企业或其下属公司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家企业擅自约定合同价款折扣,2家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1家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收取价款、房屋租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2. 财务管理方面。1家企业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87万元,1家企业未及时上缴代征非税收入165.01万元,1家企业挪用政府债券资金37.85万元,1家企业项目建设管理费未据实列支,1家企业坏账核销程序不完善、随意调整企业账务导致少缴所得税154.80万元,2家企业白条支付446.82万元,3家企业或其下属公司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1家企业未及时清理长期未使用的银行账户,1家企业投资收益确认要件不完整,1家企业未编制年度合并财务报表,1家企业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家企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53.82万元,1家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6653.08万元会计核算不准确。
3.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1家企业未经评估出租国有资产、未及时清理报废资产、虚增资产4631.78万元、土地长期闲置造成资金损失浪费1355.09万元,2家企业或其下属公司资产4546.86万元未按规定入账,1家企业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1家企业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7个县级部门单位和2个乡镇(街道)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6):
2个单位未将房屋、设施设备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个单位未及时划转资产,6个单位、2个乡镇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2个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2个乡镇(街道)及1个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详见附件7):
1个乡镇2家养殖场排泄物渗漏或粪便未清理,1个乡镇存在污水直排现象。1个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区内的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项目选址不合理、实施不规范,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4.05万元,未及时使用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专项资金7289.76万元,多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4.55万元,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不到位,4处河道划界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均未办理相关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3个涉河建设项目在未取得洪水影响评价批复情况下开工建设,1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邀请招标时未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格,项目验收资料把关不严格,99个新建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入账。
对于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等方面的问题,县审计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审计要情(专报);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针对违纪违法事项,共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及县住房城乡建委等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件,涉及金额2224.02万元,涉及相关人员27人。其中:已处理7件,正在调查处理7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按要求整改,截至2023年7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上缴财政及归还原渠道资金27880.69万元。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办、县审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合规,杜绝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强化对执收部门的监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单位支出执行责任,及时督查督导各预算部门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责任落实,按规定用途及时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办法,防范债券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民生资金管理,推动惠民政策见效。压紧压实民生资金管理责任,统筹用好民生补助资金,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资金使用规范;构建权责明晰的常态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内部全流程管理;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各监管平台,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三)加强国企经营管理,增强国企市场活力。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夯实“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严格规范金融业务,加大力度突出和做强主业,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管控好立项、招投标、施工等重点环节,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合同签订,强化投资控制。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确保资产采购、台账更新等工作与预算执行一致;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监督和执法检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